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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县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1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0个,纳入市级监管清单11个。
截至2024年8月15日,我县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完成市级监管水体清单10个(第一、二、三批已经公示9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 023-76665306
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
序号 |
县 (市、区) |
乡镇或街道 |
行政村(社区)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涉及的自然村 |
水域面积:平方米 |
黑臭段地理位置信息 |
监管级别 |
黑臭成因 |
完成治理时间 |
治理后水体是否常年有水 | |||||
起点名称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终点名称 |
终点经度 |
终点纬度 | ||||||||||||
1 |
秀山县 |
龙池镇 |
龙冠社区 |
龙冠米神洞沟 |
沟渠 |
龙冠社区 |
1000 |
|
109.05142, |
28.61394 |
|
109.051334 |
28.614273 |
□国家 ☑市 |
|
2024年8月 |
☑常年有水 □ 季节有水 □ 常年基本无水 □ 已填埋 |
注:黑臭成因包括: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畜禽名称参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如:鸡(50)猪(10));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 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 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置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