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水环境管理

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日期:2024-08-15

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公示(第四批)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县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1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0个,纳入市级监管清单11个。

截至2024815日,我县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完成市级监管水体清单10个(第一、二、三批已经公示9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 023-76665306

秀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

序号

(市、区)

乡镇或街道

行政村(社区)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涉及的自然村

水域面积:平方米

黑臭段地理位置信息

管级别

黑臭成因

完成治理时间

治理后水体是否常年有水

起点名称

起点经度

起点纬度

终点名称

终点经度

终点纬度

1

秀山县

龙池镇

龙冠社区

龙冠米神洞沟

沟渠

龙冠社区

1000

109.05142,

28.61394

109.051334

28.614273

国家

20248

常年有水

□ 季节有水

□ 常年基本无水

□ 已填埋

注:黑臭成因包括: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畜禽名称参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如:鸡(50)猪(10));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 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 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置于首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