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电解锰项目准入问题。 |
整改责任单位 |
秀山县发展改革委、秀山县经济信息委 |
整改目标 |
严格执行电解锰项目准入。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禁止新(改、扩)建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的电解锰企业。禁止在梅江河、平江河、溶溪河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或地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区域,新(改、扩)建电解锰渣场。严格执行《重庆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备案。 |
整改时间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刘维成:0237666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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