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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1MB1D983631/2025-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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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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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2-2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方位打造生态环保铁军队伍。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和政法部门组织的法治理论课程,组织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法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从优培育,按照队伍需求,精细化培训形式,分为自主学习、集中培训以及重点课题讲解三类培训,逐步推进队伍分类教育,实现执法及辅助人员全员轮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执法人员完成年度学法用法、党规和理论考试。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积极融入全县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局上下坚决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形成了积极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5件,下发决定书13件,罚款金额259万元,申请强制执行5件。对所有案件进行案件审核,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进行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掌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因子及计算公式,杜绝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现象。近三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仅1件。三是完善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和执法证管理。按照11台的标准为一线执法的执法队员配齐执法记录仪,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要求,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视频材料储存和上传,确保落到实处。做好执法证管理,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1.6%。四是完善县政务服务网上信息公示,逐步推进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完成385项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在县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上公开,目前已完成执法+监督系统网上办案准备工作,完善了执法人员库、自由裁量库和审批办事流程等内容。2024年随机抽查任务206家,移动执法系统中录入执法信息551条,每月执法人员活跃度100%。抽查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附属系统——“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和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五是落实案卷评查,规范案件办理。参加市县两级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对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完成自查报告和案卷统计并上报。六是完善行刑衔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原有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基础上,提请县委政法委协商工作沟通机制,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大合力。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并推动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落实落地。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答辩和证据提交,无行政诉讼案件。七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春雨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审查、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处理涉法事件,帮助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四)深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2023年为规范执法行为年为起点,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法责任,切实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目前,22个乡镇均已承接自选赋权事项,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帮扶100%全覆盖。三是推进支队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严格根据市文件标准配齐执法装备,规范上墙内容,进一步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律知识纳入全局职工培训课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加强宪法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对参与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平台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参训率和通过率均达100%。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每年利用“6·5”环境保护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通过讲座、征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法制意识。今年3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学法培训班,召集县内重点排污单位、砂石、污水处理等单位80余人,围绕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自动监控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四个方面内容对企业进行了授课培训,有效达到了送法入企、送策入企的目的,帮助企业学习并理解法律、引导企业遵守并善用法律,增强了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激发了企业提升自主环境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想认识缺乏紧迫感和深度,自觉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基层工作,欠缺工作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准确、全面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原意,了解和掌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为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质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树牢法律法规的权威,确保任务完成率、移动执法平台使用率、结果公开率达100%;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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