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 11500241MB1D983631/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及执法总队、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生态环境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制度。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做到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年底进行梳理总结,并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通过班子集体决策,对议定事项严格执行班子决定,并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春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印发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将大额经费支出、人事调整、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规范和监督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议事的民主性、科学性。
(二)优化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等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等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完成合法性审查、报备等程序后印发实施;二是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优化管理体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废止规范性文件和修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二是理清行政权力清单,及时上报行政权力清理情况,并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原有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基础上,提请县委政法委协商工作沟通机制,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大合力。四是依法公开部门职能职责和行政服务依据、流程,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落实资格审查制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共40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到期即办理的制度,均通过培训领取了执法证。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启用了随机抽查系统和移动执法平台。2022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264家次。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24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件,罚款99.24万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获市级优秀案卷表彰。鑫发电解锰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被评为2022年重庆“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典型案例”。送达行政处罚催告书8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9件,申请强制执行金额169.37万元。督促企业完成处置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信息651条、异常预警信息1607条;联合开展水库夜间巡查60余次,出动700余人次,制止违法行为250余次;对32家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67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开展砂石企业执法检查,立案处罚案件14件。2022年企业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任务15个。已全部完成修订备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022年,开展“两会一节”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门排查和企业自查自纠风险企业覆盖率均达100%,发现隐患273个,已完成整改273个,整改率100%。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对全县24个锰渣场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渣场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管理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整治,全力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力,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均告知了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按“罚缴分离”的制度,将罚款缴到了指定银行账户。四是执法文书真实规范,档案齐全。统一环境执法文书格式,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现场调查取证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案卷齐全规范。五是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重庆市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将每项环境行政处罚分处罚依据名称、颁布机关和实施日期、处罚条款内容、违法行为、处罚内容几项逐一填写,并且经执法支队负责人审核,案审会议研究决定,杜绝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现象。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制定2022年秀山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方案,修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二是推进全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发;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部市级开展的执法大讲堂、大练兵培训会六期,积极参加执法大练兵活动,三人获得三等奖、二人被市局评为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全市220件案件评比,评比出8件优秀案件,我县德宏化工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案被评为优秀案件之一。四是公开招录执法人员8名,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
(六)自觉接受上级监督,不断提升责任意识。一是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及政府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2022年,我局共接受上级机关各类检查10余次,各类检查结果情况良好。二是参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情况;三是切实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没有接到举报电话和检举信。
(七)有效信访化解,构建平安“防线”。始终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建立环境信访工作六项承诺,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包案制度,对敏感、重大环境信访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集体把关,严格落实7×24小时全天候举报值班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投诉通道。2022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06件,已办理406件,办结率100%。噪声、异味、废气、油烟等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未发生群访、集访等恶性信访事件。
(八)全力做好工作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等形式,利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扎实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条款,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认真扎实法制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环保公众活动周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共识;三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三定”方案,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健全考评监督机制,我局干部职工从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学法、普法的主动性不足,对新修订法律条款以及部分条例理解深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够。
二是环境信访投诉居高不下,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乡镇街道未落实专职的环保执法人员或环保执法人员变动频繁,对部分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处置;执法力量单薄,与能更好地完成环境执法各项要求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培训,鼓励支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把执法、行政、普法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充执法队伍人数,实现人员定额管理,增强执法力量。三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