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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D983631/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2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1-0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及执法总队、县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并根据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格局。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制度。召开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年底进行梳理总结,并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通过班子集体决策,对议定事项严格执行班子决定,并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春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印发了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将大额经费支出、人事调整、环保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规范和监督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议事的民主性、科学性

(二)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等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等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完成合法性审查、报备等程序后印发实施;二是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别签订了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并推动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落实落地。

(三)规范职责权限,优化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废止规范性文件和修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二是理清行政权力清单,及时上报行政权力清理情况,并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原有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基础上,提请县委政法委协商工作沟通机制,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大合力。四是依法公开部门职能职责和行政服务依据、流程,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落实资格审查制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共17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到期即办理的制度,均通过培训领取了执法证。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启用了随机抽查系统和移动执法平台,截至8月底,随机抽查企业99家,夜间巡查38次,现场检查工业企业140余家次,对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及设备故障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50余次;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治理,检查企业108户,发现和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15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件,已作出决定16件,罚款156.652万元;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力,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均告知了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按“罚缴分离”的制度,将罚款缴到了指定银行账户。五是执法文书真实规范,档案齐全。统一了环境执法文书格式,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现场调查取证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案卷齐全规范。六是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重庆市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将每项环境行政处罚分处罚依据名称、颁布机关和实施日期、处罚条款内容、违法行为、处罚内容几项逐一填写,并且经执法支队负责人审核,案审会议研究决定,杜绝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现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及政府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受上级机关各类检查20余次,各类检查结果情况良好。二是参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行政复议决定需要履行;三是切实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接到举报电话和检举信。

(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及有效化解环境污染纠纷。

建立环境信访工作六项承诺,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包案制度,对敏感、重大环境信访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集体把关,初步破解了一批困扰我们的疑难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受理和调查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共280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98%,有效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和社会稳定。

(七)强化工作保障,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等形式,利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扎实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条款,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认真扎实法制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环保公众活动周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共识;三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三定”方案,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健全考评监督机制,我局干部职工从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三是镇街环保机构未落实专职人员,致使部分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四是国控、县控企业众多、信访数量居高不下,执法力量捉襟见肘;五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电解锰渣场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化解难度极大。

下一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以环境执法专项为契机,不断总结累积经验,改进不足,查找存在问题的瓶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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