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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D983631/2021-000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府公报;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及执法总队、县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秀山委发〔2016〕21号)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秀山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根据机构改革以及人事变动,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了调整。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不断强化党组班子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严格实施公示公开制度
按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9〕78号)和我县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梳理,确定我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178项,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一是通过信用中国公示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秀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记录是规范执法办案的基础和保障,是执法程序的必然要求。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一是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二是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8年,我局成立了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法制工作小组成员,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并且我局专门在律师事务所选聘了一名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四)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两微一端”为主要平台,以“六五”环境宣传日及“12.4”宪法日为契机,及时宣传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区域环保工作动态,积极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和践行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加深人们对环保法律法规的了解,推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把秀山打造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四)严格查处环境违法事件。2020年我局立案查处案件19件,罚款63.702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件。无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无出庭记录。办理检察建议1件,涉及钟灵水库水源污染风险问题,现已妥善办结。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二)“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二)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加强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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