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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重庆市欣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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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重庆市欣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豆制品

加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8.30---2023.9.5。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重庆市欣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平凯街道官桥社区

建设单位

重庆市欣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新建厂房两栋,办公楼一栋,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3000m2,新建米豆腐加工生产线4条,年产米豆腐50t。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百分之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排放。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设施进行处理。项目营运期大米浸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生化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蔬菜标准交于周边农户用于附近农灌,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工程场地开挖、混凝土拌和、厂内物料运输及土石方运输等产生的粉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间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大气污染物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进行执行。项目营运期废气产污环节较少,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和水蒸气。拟建项目设有一处小型食堂,运营期会产生少量食堂油烟。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中相关要求高空排放,项目水蒸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磨浆机和真空机,其噪声源强约为75dBA),夜间不生产。该类型项目常用的降噪方法为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成型工序会有残次品产生,产生量约0.05t/a,属一般固废外售养猪场作为饲料。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危险废物:拟建项目设置的员工更衣室和消毒设施均设有紫外线消毒灯。更衣室紫外线消毒灯管更换周期约为2个月/次,紫外线杀菌炉紫外线消毒灯管更换周期约为1个月/次,拟建项目废旧紫外线灯管产生量约为0.02t/a。废旧紫外线灯管采用专用网套包裹后放入厂区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07-500241-04-05-956820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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