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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 索号 ]
  • 11500241MB1D983631/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1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国泰康宁药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一期)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5-03-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国泰康宁药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一期)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3.11---2025.3.17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国泰康宁药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乌杨大道6

建设单位

重庆国泰康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丰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乌杨大道6,该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预估年产胶囊3亿粒,片剂5亿片、颗粒5000万袋、口服液2000万瓶。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4%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室内改造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序,不涉及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等。在室内改造、设备安装过程将产生少量的装修废料、粉尘和噪声。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现有1座废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侧。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3/d,处理规模受限装置主要为厌氧罐。本次改建将两个厌氧罐调整为一备一用,因此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能力为600m3/d。项目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隔油与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m3/d,采取格栅+调节+混凝脱色+沉淀+絮凝脱色+气浮预处理+厌氧+好氧工艺)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秀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内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限值后,排入梅江河。

(二)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粉碎、配料、混合、过筛干燥、压片、包衣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干燥废气、质检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生化池及污水处理站臭气。其中生产废气G1-G5采用滤筒除尘器密闭收集后经1#排气筒排放;检验废气G6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G8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3#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进行处理由管道排放于楼顶。食堂油烟需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才能进行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机械设备保养。对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部分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生产期间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油脂、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器、污泥。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废油脂进行处置。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废过滤器更换时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定期对生化池、污水处理站清掏,清掏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物化处理污泥需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其是否为危险废物,如果属于危险废物,则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与生化处理污泥一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进行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西南侧,建筑面积约20m2的危废处置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危险暂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防漏六防措施。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06-500241-04-05-449381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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