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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重庆源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小轿车金属轮毂表面处理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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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重庆源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小轿车金属轮毂表面处理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11.29---2023.12.5。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重庆源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小轿车金属轮毂

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清溪街道星寨村莲花塘组

建设单位

重庆源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一期建设年处理2万套小轿车轮毂表面处理规模的生产线,二期建设年处理3万套小轿车轮毂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5834m2,建筑面积18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多为当地住户,依托周边农村房屋吃住,不设施工营区,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清洗、厕所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各类燃油机械在作业时产生的废气,主要含CONOX等废气;原材料运输作业中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以及设备安装固定时的少量钢材焊接废气等。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采用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禁止车辆带泥(尘)上路行驶。

3噪声:施工期主要声源为载重汽车、电钻、电锯、电焊机等,声源强度介于75~90dBA)之间,设备安装均在厂房内进行,厂房可对噪声有一定的隔声降噪作用且施工时间短,间歇性发生。

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管理,材料运输尽量安排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有居民的路段时减速、禁止鸣笛。

施工单位应处理好与施工场界周围居民的关系,避免因噪声污染引发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固定产生的废材料,主要为钢材及废包装纸,可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环境。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10-500241-04-05-51836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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