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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秀山县国道G326清溪沙南至龙凤段改建工程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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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国道G326清溪沙南至龙凤段改建工程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9.19---2023.9.25。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秀山县国道G326清溪沙南至龙凤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清溪街道沙南村与秀山县城至清溪场镇快速通道公路工程终点相接至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清溪街道南龙村南侧与既有G326线相接

建设单位

重庆市秀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沙南村,与秀山县城至清溪场镇快速通道公路工程终点相接(前段终点桩号BK8+280处),路线沿老路向西南方向布线,经南邱村、龙凤村,止于南龙村南侧与既有G326线相接。桩号范围K0+000K6+340.063,路线总长6.34km。总投资13425.93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占0.78%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气经严格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时进行喷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油的跑、冒、滴、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民房旱厕处理后农用。钻孔产生的泥浆通过设置沉砂池对含泥浆废水进行沉淀,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水体,沉淀的泥浆进行自然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

2、噪声:为了维护施工区域声环境,建设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使用新型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管理等。

3、固废:土石方弃渣和路面破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运往《秀山县城至清溪场镇快速通道公路工程》所租赁的临时用地(平凯街道明家寨村伍家湾组)进行堆放与项目回填需求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的交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生态环境:施工前将占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表土层熟土进行剥离,在表土临时堆场堆放,并用彩条布加以覆盖。待施工完成后,将熟土作为工程绿化用地的表层覆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将施工活动布置在施工征占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四周因地修建排水沟,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将施工场地内遗留的砂石骨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临时占地进行全面绿化,撒播草种恢复植被,以减轻和弥补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

1、废气: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做到点、线、面结合,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影响。可有针对性地优化树木品种,提高绿化和防护效果;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

2、废水: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做好路面排水设计,完善道路排水设施;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及时更换维护损坏的排水井盖,避免垃圾进入排水系统,造成排水堵塞。

3、噪声:道路两侧植树种草,通过绿化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道路两侧对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

4、固废:项目营运期不设管理处、服务区、收费站等,无固体废物产生。路面清洁由环卫部门负责。

5、生态环境: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是生态保护最基本的措施。建议开展相关环保培训和认证,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杜绝环境事故。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06-500241-04-01-823726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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