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41MB1D983631/2021-0008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秀山县工业园区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工业园区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12.3---2021.12.10。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14592146@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秀山县工业园区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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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秀山县工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秀山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国投(重庆)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秀山县工业园区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起于现城市外环线,向东延伸,终点与现状国道326(园区二路,道路名为两园大道)平交,道路全长1109.398m,全线均为直线段,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标准路幅宽度为32m(3.2m人行道+1.8m生物滞留带+11米车行道+11米车行道+1.8m生物滞留带+3.2m人行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5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是秀山工业园区拓展区内部的重要服务性通道。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管网工程等,项目永久占地面积34760.45m2,工程总投资约9267.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7万元,占总投资的2.67%。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为城市道路(无桥梁)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破坏主要体现在:改变现有土地利用性质,现状景观破坏,施工造成区域水土的流失,并可能对施工征占地范围及沿线现有陆生动植物产生不良影响。 拟建项目为规划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占地范围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但项目所在区域已统一规划为秀山工业园区拓展区,项目建成后将促进区域土地增值,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园区开发建设。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不外排。拟建项目区域主要水域为平江河,工程距平江河最近距离约300m,拟建项目无桥梁等涉水施工,不占用河段。平江河分布有的自然繁殖的经济鱼类和浮游生物等,主要为常见的水生生物及鱼类,无鱼类“三场”分布,水域功能为Ⅲ类,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分布。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平江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进入水域。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不容许在河道水体内进行清洗工具等活动,禁止将施工机械废油等污染物就近倒入河道,施工产生的废渣、淤泥等及时清理处置,控制面源污染对水体的影响。 道路建设将会使原来的自然景观格局发生变化,随着对道路边坡采取绿化等措施,形成的绿化区域亦可降低沥青混凝土路面景观,与自然景观更好的融为一体。从局部区域看,道路建设形成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景观会对占地区域内的景观格局造成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及养护废水。拟建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机械清洗等,不外排,对周边区域水环境影响轻微。项目施工人员食宿为租用周边居民住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平江河。 (2)运营期 拟建项目作为城市道路,道路沿线不设服务设施,在运营期无生活废水产生。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径流,道路路面径流污染物形成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但随着降雨历时的增加,径流中污染物的逐渐降低,污染物通过降水稀释、边坡对污染物的吸附等作用后浓度变得更低。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尾气和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活动扰动、养护水泥、车辆运输等;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且主要集中在土石方工程阶段。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 (2)运营期 营运车辆排放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是CO、NOx、碳氢化合物等,本工程运营期各期污染物排放较少,通过自然扩散排放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本项目设计中采用了吸尘性好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扬尘量小。营运期加强路面的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四、声环境影响及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道路施工机械设备,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摊铺机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在声源5m处的声级范围为71dB~87dB,这些间歇性非稳态噪声源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②大型机械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在K0+000~K0+860段两侧沿线分散居民点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并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时间;③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④高噪声施工场所尽量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尽可能布置在K0+860至终点段北侧临园区标准厂房一侧;⑤施工前加强与附近居民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运营期 根据对本项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预测值距道路路沿6m、13m、18m处达标。近期、中期、远期夜间噪声预测值距道路路沿37m、74m、100m处达标。按4a类标准: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在道路路沿内均能达标,近期、中期、远期夜间噪声预测值距道路路沿37m、74m、100m处达标。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治理措施包括:采取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设置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速,协调管理部门,加强车辆行驶管理;建设单位预留环保资金,并密切关注片区开发、拆迁进度及道路运营期噪声例行监测结果,如若出现噪声超标现象,应立即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建议园区管委会,根据片区土地利用开发进程,加快道路两侧散户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在道路运营初期完成。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及时清运至园区Ga13-1地块平场填方、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运后资源后利用,剩余部分运至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置;挖方阶段剥离的表土装袋后在路基两侧人行道用地内临时堆存,全部用于后期绿化工程(含生物滞留带)覆土;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运营期 本项目不涉及管理用房和服务区,运营期无固废产生。对于车辆行驶遗落在道路上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以及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和树叶、枯枝等,应加强对路面的清扫,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处理,保持路面清洁。 六、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运营期道路自身不涉及危险物质。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一般存在于道路运营期的交通事故污染风险,主要为运输油品时的交通事故污染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等设计施工,设置限速、限重标识,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车行驶。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并办理有关运输危险品准运证,运输危险品车辆应有明显标志,严禁运输危险品车辆在桥上停靠。 (3)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运输过程中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禁止超载。对在路段上行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必要的监控,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4)当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后,道路附近所在的街道委员会、村民小组应通知辖区内人群,并迅速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在平时加强对道路沿线居住区内人群的宣传教育,掌握主要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常用的急救措施。 (5)市政管理部门应做好道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路面有缺损、颠簸不平、大坑凹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确保道路质量。 | |
相关部门意见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500241-54-01-041485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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