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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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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3565号)要求,经过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确定了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科。

(二)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个人

杨飞,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8611月生,现任秀山县生态环境宣教中心主任。

吴峰,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938月生,现任秀山县膏田镇规建环保办负责人。

二、公示期

2024125日至2024131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秀山县行政事业大厦1511室(邮编:409900)。

电话:76665926

四、公示要求

1.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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