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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秀山县工业园区热处理锻造车间厂房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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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工业园区热处理锻造车间厂房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5.11---2023.5.17。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秀山县工业园区热处理锻造车间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工业园区Ga26地块

建设单位

重庆秀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15359.7平方米,计划新建热处理锻造车间18921.8平方米,建设热处理锻造生产线(一期),并配套建设管网、绿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年产行星齿轮400万件。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地面清洁废水、工件清洗废水、洗手废水一起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经秀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平江河后汇入梅江河。

2、废气: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多用炉产生的渗碳废气和淬火废气经点火烧嘴燃烧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回火炉产生的回火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西南北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不合格品,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渣、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水处理设施废油、废切削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空压机含油废液,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03-500241-04-05-623278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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