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4年度秀山县乡镇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水量的通知
县禹通公司、各取水单位:
为深化节约用水工作,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水〔2023〕22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度秀山县乡镇公共供水管网内万方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计划指标,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取水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不断完善健全内部用水管理制度,按照《秀山县乡镇公共供水管网内万方以上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核定表(2024年度)》(见附件)用水计划下达量,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做好水量分配,建立用水台账,我局将随机开展计划用水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监管措施,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单位,严格执行累进加价制度。
二、县禹通公司应强化动态监测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实施情况,对超出月用水计划的用水单位,应查明原因、予以指导,并及时上报,我局将对监测管控不力的供水企业进行督导问责。
三、用水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用水管理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用水台账,责任明确到人,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水资源规范管理工作。
四、取水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水设备和节水技术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水的循环利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及水平衡测试工作,不断提高用水效率。
附件:秀山县乡镇公共供水管网内万方以上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核定表(2024年度)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杨妍;联系电话:1888319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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