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提升辖区内河库治理和管理水平,现将河长制工作管护目标及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主要管护目标包括:
1. 确保河库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
2. 维持河库生态平衡,保护水生动植物栖息环境;
3. 及时清理河库垃圾及漂浮物,避免水体污染;
4. 监测并打击非法采砂及岸线破坏行为;
5. 定期巡查河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监督电话:023-766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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