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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4281/2022-001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0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县域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及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7、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县域内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县内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全县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侧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6、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察工作。
2、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和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3、水资源管理科(挂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水文工作。
4、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5、规划计划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
6、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统筹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工作。
7、工程建设管理科。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9091.8万元,支出总计490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0万元、增长0.5%,增长幅度不大。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37126.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965.3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34216.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75.14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712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42.01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马西水库建设、秀山桐梓水库建设、秀山茨竹水库工程政府基金金额占比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26.4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1965.3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21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3.72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及水利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154.37万元,占12.1%;项目支出30062.29万元,占8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7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02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地友水库项目、青岗湾水库、小贵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经费较少,项目资金结余较大,需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开展工作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91.8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0万元,增长0.47%,增长幅度不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6.26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职工福利减少,水利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5.01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未能准确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9.60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水利项目资金支出较2020年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1.67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未能全面纳入预算中。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未有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这笔资金为财政拨入职工王晓雪“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个人奖金,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3.09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58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对部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计算有误,导致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差距较大。
(3)卫生健康支出135.1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的流动性。
(4)农林水支出16087.75万元,占9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5.00万元,增长31.7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对农林水支出中的项目资金未能全面纳入预算中。
(5)住房保障支出163.46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的流动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8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发了2020年职工绩效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67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5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账务处理中将部分项目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部门办公经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851.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867.53万元。本年收入2017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45.75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水利基金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1715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88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3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8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车购买保险、油费、过关费及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精准度提高及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9.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工作交流及工作检查的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2,6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9.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9%,因2020年度会议费基数较小,虽增长幅度较大但增长金额较小,增长幅度在控制范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2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严格贯彻过紧日子通知,减少职工不必要的学习培训,控制机关一般性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209.5万元、办公费24.49万元、邮电费66.28万元、劳务费39.63万元、工会经费66.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1万元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5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账务处理中将部分项目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本部门办公设备及部门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服务类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34216.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秀山县水利局 |
财政处室 |
农业科 |
自评总分(分) |
99.5 | |||||||||
部门 联系人 |
张程 |
联系电话 |
02376883359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818.06 |
20398.6 |
34216.66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治理河流长度20.3公里;治理面积20.3平方公里;治理山洪沟数量3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 |
增加中小河流治理长度7.2公里,增加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7平方公里。 |
完成治理河流长度27.5公里;治理面积24平方公里;治理山洪沟数量3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基本实现全年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中小河流治理长度 |
公里 |
≥ |
20.3 |
7.2 |
27.5 |
100% |
8 |
8 |
| |||||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 |
20.3 |
3.7 |
24 |
100% |
5 |
5 |
| |||||
山洪沟治理数量 |
条 |
= |
3 |
|
3 |
100% |
4 |
4 |
| |||||
水利设施维修整治数量 |
处 |
≥ |
26 |
|
26 |
100% |
4 |
4 |
| |||||
水质达标率 |
% |
= |
100 |
|
100 |
100% |
5 |
5 |
|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
100 |
100% |
8 |
8 |
|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
100 |
100% |
5 |
5 |
| |||||
水土流失治理单位成本 |
元/平方米 |
≤ |
0.6 |
|
0.59 |
100% |
5 |
5 |
| |||||
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成本 |
元/米 |
≤ |
1300 |
|
1258 |
100% |
5 |
5 |
| |||||
维修整治农村水利设施单位成本 |
万元 |
≤ |
23.6 |
|
22.8 |
100% |
5 |
5 |
| |||||
带动贫困人口就近务工人均增加收入 |
元/月 |
≥ |
4000 |
|
4000 |
100% |
5 |
5 |
| |||||
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 |
0.68 |
|
0.65 |
96% |
5 |
4.5 |
| |||||
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 |
30.3 |
|
32.5 |
100% |
4 |
5 |
| |||||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 |
万亩 |
≥ |
2.5 |
|
3 |
100% |
4 |
|
| |||||
保护农田 |
万亩 |
≥ |
0.25 |
|
0.32 |
100% |
4 |
|
| |||||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
年 |
≥ |
20 |
|
20 |
100% |
4 |
|
|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 |
≥ |
95 |
|
98 |
100% |
5 |
|
| |||||
说明 |
|
2021年部门重点专项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项目 名称 |
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项目 编码 |
|
自评 总分 (分) |
99.21 | |||||||
主管 部门 |
县水利局 |
财政 处室 |
农业科 |
项目 联系人 |
冉维科 |
联系电话 |
7688335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240 |
|
2985.68 |
92.13 |
10 |
9.21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
|
|
|
| ||||||
补助区县 |
3240 |
|
2985.68 |
92.13 |
10 |
9.21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2021年移民直补4866人;开工建设移民美丽家园项目、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共17个;次年6月完成项目投资100%; 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元。 |
发放2021年移民直补4866人;开工建设移民美丽家园项目、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共17个;年底完成项目投资80%,次年6月完成项目投资100%; 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元。 |
发放2021年移民直补4866人;完成移民美丽家园项目、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共17个;完成项目投资80%,次年6月完成项目投资100%; 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资金直补受益移民 |
人 |
≥ |
4866 |
4866 |
4866 |
100 |
5 |
5 |
是 | |||
移民美丽家园及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数量 |
个 |
= |
7 |
7 |
7 |
100 |
12 |
12 |
是 | |||
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数量 |
个 |
≥ |
10 |
10 |
10 |
100 |
13 |
13 |
是 | |||
饮水设施改造后水质达标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否 | |||
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否 | |||
新增达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数 |
人 |
≥ |
50 |
50 |
50 |
100 |
5 |
5 |
否 | |||
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 |
200 |
200 |
200 |
100 |
10 |
10 |
否 | |||
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 |
% |
≥ |
2 |
2 |
2 |
100 |
5 |
5 |
否 | |||
项目扶持受益移民村数量 |
个 |
≥ |
17 |
17 |
17 |
100 |
5 |
5 |
否 | |||
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 |
% |
≥ |
95 |
95 |
95 |
100 |
5 |
5 |
否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8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