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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6631/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秀山自治县2022年第四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日期:2023-03-14
 秀山自治县2022年第四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程序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提供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3、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或者不予法律援助,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4、对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5、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6、法律援助人员提交归档材料;7、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评估人员对案件进行评估;8、法律援助中心依据评估等次发放补贴。
案件办理情况2022年第四季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32件,批准132件,结案167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20.53万元,为农民工讨薪150.74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93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良好167件。
监督电话秀山自治县司法局        023-7666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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