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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2022年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秀山委办发〔2019〕42号)和《关于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秀山委编委〔2019〕88号)为秀山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协调有关方面拟订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审查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市政府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5、承担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6、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备案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治综合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政治部共10个职能科室,下辖27个司法所、3个直属事业单位(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40.35万元,支出总计2,340.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9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3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8.8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40.3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29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27.32万元,占69.5%;项目支出713.04万元,占30.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完成当年支付,未结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0.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9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91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9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4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完成当年支付,未结存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奖金,及秀山县律师行业支部2022年度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1,999.84万元,占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9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72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1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等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58.7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4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等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66.3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12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社保基数调整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9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3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32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5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底购置公车购置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5万元,下降91.4%,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08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需要所产生的维修费、油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5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33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2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4.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9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缩紧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案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784.25万元。
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县司法局 |
部门 |
田瑶 |
联系电话 |
023-76685987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县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夯实基础,创新工作,锤炼队伍,不断发展司法行政事业。 |
|
1.践行“枫桥经验”,打造法治、自治、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2.推进法治政府改革,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各项指标。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实体阵地。 |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 |
800 |
10 |
1011.94 |
10 |
| |||||||||||||||||||||||||||||||||||||||||||||||||||||||||||
法律援助办结案件数量 |
件 |
≥ |
450 |
10 |
616 |
10 |
| |||||||||||||||||||||||||||||||||||||||||||||||||||||||||||
接受社区矫正对象数量 |
名 |
≥ |
240 |
10 |
324 |
10 |
| |||||||||||||||||||||||||||||||||||||||||||||||||||||||||||
开展法治宣传、展播活动 |
场 |
≥ |
30 |
10 |
35 |
10 |
| |||||||||||||||||||||||||||||||||||||||||||||||||||||||||||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 |
件 |
≥ |
4500 |
10 |
7835 |
10 |
| |||||||||||||||||||||||||||||||||||||||||||||||||||||||||||
配置村居(社区)法律顾问 |
个 |
= |
268 |
10 |
268 |
10 |
| |||||||||||||||||||||||||||||||||||||||||||||||||||||||||||
审核、发放人民调解补贴案件数量 |
件 |
≥ |
4000 |
10 |
7092 |
10 |
| |||||||||||||||||||||||||||||||||||||||||||||||||||||||||||
维护、构建普法数字、电视、平面、实体平台 |
个 |
≥ |
20 |
10 |
20 |
10 |
| |||||||||||||||||||||||||||||||||||||||||||||||||||||||||||
单位印刷、购买宣传品成本 |
万元 |
≤ |
10 |
10 |
10 |
10 |
| |||||||||||||||||||||||||||||||||||||||||||||||||||||||||||
信息阅读量 |
万人 |
≥ |
350 |
10 |
350 |
10 |
| |||||||||||||||||||||||||||||||||||||||||||||||||||||||||||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784.25万元。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田瑶 023-7668598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