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证服务项目 |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
一、证明法律事实 | ||
1 |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转让,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等经济合同(协议) |
按标的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1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7%收取;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4%收取。 |
2 |
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收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遗赠扶养协议等民事协议 |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 |
3 |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按标的总额的0.05%—0.1%收取,最低每件收费300元。 |
4 |
签发执行证书 |
按申请执行债务总额的0.1%—0.2%收取,最低每件收费500元。 |
5 |
继承、赠与或者接受遗赠 |
按受益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受益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4%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者受赠的,减半收取。 |
6 |
办理遗嘱(含起草遗嘱、摄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 |
每件收费1000元。 |
7 |
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单方法律行为 |
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500元。 |
8 |
生存、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职务(职称)、指纹、资格、资信、选票、户籍注销、国籍 |
每件收费100元。 |
9 |
出生、死亡、身份、学历、学位、经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抚养事实、票据拒绝、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等 |
每件收费300元。 |
二、证明文件文书 | ||
10 |
公证书译文与原文相符 |
每件收费100元。 |
11 |
公民个人的签名、印鉴、证书(执照)以及文本相符、被证明文件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
每件收费300元,其中涉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每件收费100元。 |
12 |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决议、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等 |
每件收费400元。 |
收费依据: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目录
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06号)
2、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收
费〔2021〕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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