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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624800Q/2022-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行政许可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监督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疫苗配送、存储质量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监督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强县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情况。

本局设有办公室、法规科(挂内审科牌子)、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挂不良反应监测科牌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共计18个科室。

2、派出机构情况。

本局设有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凤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池市场监督管理所、梅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洪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石堤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计8个派出机构。

3、管理的事业单位情况。

本局管理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现有行政编制126个,实有人数110人;工勤编制8个,实有人数8人;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5人;退休6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42.89万元,支出总计3642.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84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50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4.1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经费,如补助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资金2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0.8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5万元,占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7.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64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04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支出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62万元,占77.3%;项目支出828.27万元,占2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零结转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7.8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9.84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13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4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7.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04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4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零结转制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1.93万元,占8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31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8.97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2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与调入人员等因素导致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5.64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与调入人员等因素导致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1.36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存在职工调出、退休、新进等情况,因此有差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29 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2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66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1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53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与上年相同。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与上年相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2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市场监管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6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03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5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2.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举办大型线下培训。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业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66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新开办企业刻章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6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所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良好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市场监管局

财政处室

行政政法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代翊君

联系电话

76869506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382.4

3642.89

3642.8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2021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协管员的作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完成全县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快检工作;助推小个专非公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对我县各类重大活动进行食品安全保障;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完成全县2021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协管员的作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完成全县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快检工作;助推小个专非公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对我县各类重大活动进行食品安全保障;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完成了全县2021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殊设备日常检查及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及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质量提升活动;全年印制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宣传桌贴2万张,开展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线上培训2次,参训人数约2000;划拨27个街道乡镇268名协管员补助经费,充分发挥村社协管员的作用;按期完成了全县全年食品千分之一抽检500批次,不合格样品处置率100%;全年完成食品抽检1118批次,食品快检550批次,化妆品抽检25批次,药品抽检50批次,及时处置检验不合格产品;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知晓度;全年开展了执法办案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数30人,办结案件数量224件,案件办结率100%,市场秩序长期稳定,执法办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率

%

=

100

100

100

100

15

15


案件真实有效性

%

=

100

100

100

100

15

15


食品抽样检验批次

批次

1118

1118

1118

100

10

10


化妆品抽样批次

批次

25

25

25

100

10

10


药品抽样批次

批次

50

50

50

100

10

10


民营市场主体新设立数

4700

4700

4700

6755

10

10


市场监管总体安全水平

-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00

10

10


监管队伍素质

-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00

10

5


市场秩序稳定

-

长期稳定

长期稳定

长期稳定

100

10

5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市场监管局





单位:万元

专项(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业务经费

是否为扶贫项目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

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当年财政预算数(A)

当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94

94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知晓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得分

民营市场主体新设立数

≥4700户

15

6755户

100%

15

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

≥10次

10

12次

100%

10

农贸市场检查

≥40人次/月

15

40人次/月

100%

15

制作食品安全公式栏

≥1000个

10

1000个

100%

10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手册

≥20000份

10

23000份

100%

10

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率

=100%

10

100%

100%

10

开办企业全流程办结时效

≤1个工作日

10

≤1个工作日

100%

10

宣传政策知晓率

≥90%

10

90%

100%

10

政务服务满意度

≥95%

10

95%

100%

10

指标权重合计

100

得分合计

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注:
1.得分计算方式为:完成比例大于等于100%,得满分;未完成100%,按完成比例*指标权重计算分值。
2.自评结论按照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不足60为差。
3.绩效指标应严格对照2020年绩效目标表中指标设置情况进行填列。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6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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