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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6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行政许可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监督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疫苗配送、存储质量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监督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强县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情况。
本局设有办公室、法规科(挂内审科牌子)、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挂不良反应监测科牌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共计18个科室。
2、派出机构情况。
设有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凤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池市场监督管理所、梅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洪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石堤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计8个派出机构。
3、管理的事业单位情况。
本局管理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现有行政编制126个,实有人数110人;工勤编制8个,实有人数8人;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3人;离休1人;退休6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228.05万元,支出总计3,228.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3.85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9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5.50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1.7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6.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06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9.73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其中:基本支出2,439.99万元,占79.5%;项目支出629.86万元,占20.5%。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12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加快推进2019年结转的梅江所房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度,二是将2019年结转的“个转企”补助资金退回县财政局。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28.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5.26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8.30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7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减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6.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13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3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年初在编制预算时,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较少,县财政局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12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快推进2019年结转的梅江所房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58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6.84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4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动等因素导致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97.7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动等因素导致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9.7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动等因素导致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46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1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58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13.0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25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公务用车运行频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2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市场监管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87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公务用车运行频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5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业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58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整合,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保障,经费标准不一致。
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2万元,增长109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业务培训推迟到本年度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食品抽检装备、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所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
民营市场主体发展专项经费 |
是否为扶贫项目 |
否 | |||
主管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实施单位 |
市场监管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当年财政预算数(A) |
当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20 |
2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实现企业“一窗、一网、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县域市场主体体量逐年增长。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市场主体体量达44444户。2020年我县新发展市场主体8722户,较上年增长21.45%,其中新发展民营企业3203户,较上年增长26%,增速增量均居渝东南片区第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比例达100%,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全面实施,企业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比例达90%,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我县新开办企业从申请提交到核准通过的平均时限为0.33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得分 |
民营企业新设立数 |
>=1500户 |
15 |
3203户 |
100% |
15 | |
民营市场主体新设立数 |
>=4700户 |
15 |
8568户 |
100% |
15 | |
新设立民营企业增速 |
>12% |
10 |
26% |
100% |
10 | |
新设立民营市场主体增速 |
>12% |
10 |
21.74% |
100% |
10 | |
完成民营企业和民营市场主体新设立数 |
>=4700户 |
10 |
8568户 |
100% |
10 | |
完成民营企业和民营市场主体增速 |
>14% |
10 |
22% |
100% |
10 | |
每设立一户民营市场主体需印刷操作手册空白表格等印刷费 |
<=35元/户 |
5 |
12元/户 |
100% |
5 | |
新设立市场主体档案资料扫描装袋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
<=5元/户 |
5 |
4元/户 |
100% |
5 | |
县域市场主体体量逐年增长 |
>=6% |
5 |
9.30% |
100% |
5 | |
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实现企业“一窗、一网、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 |
<=1个工作日 |
5 |
0.33个工作日 |
100% |
5 | |
做大县域市场主体体量,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为我县GDP、财税收入良性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改民生等方面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
>=6% |
5 |
6% |
100% |
5 | |
注册登记便利度、政务服务满意度 |
>=95% |
5 |
100% |
100% |
5 | |
指标权重合计 |
100 |
得分合计 |
100 |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
注: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86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