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秀山人社发〔2022〕12号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落实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意见》已经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意见

 

一、严格落实政策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按《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1〕49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为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提供好服务。

二、给予青年人才安家补贴。首次来渝、且在秀全职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青年人才,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具有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的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青年人才申报安家补贴,由各用人单位推荐,每季度首月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县财政局发放。

三、加强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团县委牵头组织建立秀山自治县青年人才驿站,提供80个房间及配套服务场地、设施,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5年内,筹集配租人才公寓150套(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及以上,2022年5月前筹集30%),其中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筹集50套,县住建委筹集100套;县住建委牵头筹集高端人才公寓50套(每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

(一)首次来秀求职,户籍和毕业学校均为秀山县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为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的在读生)、具有初级职称或中级工及相应职级以上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或高校证明)、职称证或技能等级证,以及来秀面试的书面通知或电子通知截图,经团县委审核,可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5天;被企业聘用的可申请延长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至30天。户籍和毕业学校均为秀山县外,来秀创业的青年人才,提供创业项目规划或工商营业执照,经团县委查验审核,可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30天。

(二)首次在秀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月,具有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及以上、年薪收入在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青年人才,因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县内无住房或在工作地无法解决住房需求,可申请租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每月200元,最长可补贴3年;人才公寓租金每月200元-350元,最长可租住5年,须工作地点在县城、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县城无住房。青年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推荐,每季度首月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人才公寓由县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产权或运营单位分配入住、县住建委进行指导督促,租房补贴由县财政局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5月,用人单位提供推荐材料,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对实际租住人才公寓或租住房屋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续租或续补。

(三)符合相关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青年人才,经用人单位推荐,可申请入住高端人才公寓。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在接到人才公寓申请一个月内审核,通过后由县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产权或运营单位分配入住、县住建委进行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积极做好人才服务及相关资格条件认证管理,每年9月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进行复核。

四、支持青年人才在秀创新创业。对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积极推荐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予以支持。全县统筹提供80个创业工位,供在秀创业青年人才最长免费使用1年,并可提供最高200万元的创业免抵押贴息贷款。每年积极推荐1-2个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优质项目参加市级遴选,大力举办县级创业大赛或项目遴选,入选的可获得种子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或最高50万元的资助。由县经信委、团县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就业人才中心牵头,各街道乡镇、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支持青年人才成长成才。每年积极推荐青年人才参加重庆英才计划遴选,入选者可获得县上给予2万元研究、提升支持经费;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优先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表彰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提名候选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委、县人力社保局、团县委牵头,各街道乡镇、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支持青年人才来秀实习。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参加服务基层活动,大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青年人才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或兼职服务,县级单位青年人才到乡镇及以下基层一线全职服务一年以上的,可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吸纳青年人才来秀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给予1300元/人·月的补贴,每人最长12个月。由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就业人才中心牵头,教育、文化、卫生及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配合实施。

七、支持用人主体吸纳青年人才。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承担国家和地方各级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引进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的公立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若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就业人才中心、县经信委、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八、发布青年人才发展指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定期对区县、重点国有企事业单位支持青年人才的政策、引进、培养、作用发挥、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发布青年人才发展指数及排名。对综合排名靠前的区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奖补。青年人才发展指数包含人才净增量、人才增速、人才作用发挥、人才活动、人才服务5项指标。人才净增量指标数据,由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在重庆英才网注册单位用户,每月15日前对人才流动情况进行填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中园区企业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县人力社保局在系统中核对审核。人才作用发挥中创新成果、创办企业由县经信委负责统计,人才计划入选情况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统计。人才活动中,人才引进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配合;人才交流活动由各部门组织并上报相关资料。人才服务,由英才卡B卡服务部门、“塔基”人才政策及其他人才政策实施部门及时精细提供服务。

九、为青年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人才纳入重庆英才卡B卡提供子女入学(托)、医疗服务、配偶就业等系列服务,为相关青年人才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申报、户籍等系列服务。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的第一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积极推荐青年人才参加“重庆菁英荟”、重庆英才大会、“重庆英才月”主题活动,各部门积极组织人才交流活动,营造青年人才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保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实施。

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实施意见相关待遇与其他政策待遇重合的内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