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DH108号建议的
复 函
白文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龙凤坝返乡创业示范园的建议》(DH108号)已收悉。经(与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委5家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龙凤坝镇返乡创业示范园规划方面
龙凤坝返乡创业示范园位于龙凤坝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该项目用地总面积约50亩,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在《秀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为:工业用地。为支持龙凤坝集镇建设,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提前介入,启动项目征地拆迁,指导业主单位完善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项目在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需缴纳的规费为征地社会保障费用(10万元/亩)、耕地开垦费(水田8.3万元/亩,旱地3.8万元/亩),费用缴纳入库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按照我县现行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办法和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标准,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计提后,剩余资金需全部安排给土地储备整理单位。
二、关于道路、用水、用气、管网等基础配套工程方面
建议龙凤坝镇党委政府提前主动策划项目,推进项目立项、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国市资金。目前,因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工作,由县级财政承担项目建设资金困难很大,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暂不支持乡镇地下管网项目建设,建议可通过其它部门国市专项资金或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问题。
二、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方面
县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立项、可研批复、概算批复等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网项目属于支持保障类清单,可按正常程序履行项目前期要件审批。县经信委将积极配合协调电气方面的系列问题。
三、关于道路交通方面
当前,龙凤坝镇主要对外通道有国道G326线,境内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村民小组全部实现通达,已形成内畅外联的交通网络体系,能满足日常出行需求。“十四五”以来,县交委持续加强了龙凤坝镇普通公路提质改造,先后投资2942万元,推进龙凤坝镇坝麻村凉风场至小兰村便民中心、两河小学至葛麻村便民中心、坝麻村凉风场至小兰村便民中心和两河小学至葛麻村便民中心等公路改扩建,同时储备了龙凤坝镇过境公路、清溪沙南至龙凤快速通道等项目。下一步,县交委将积极争取,加大与市交通运输委、市公路事务中心等部门沟通汇报力度,力争储备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四、关于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政策扶持方面
龙凤坝镇返乡创业示范园建成后,我们将积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争取将龙凤坝镇返乡创业示范园纳入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盘子,届时,将享受以下三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从创业地点上扶持。可为电子商务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工位;
(二)从创业资金上扶持。秀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不超过30万元财政贴自息的创业担保贷款,如企业提供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从创业技能上扶持。秀山组织建了创业导师团队,目前已有15名导师入库,涵盖种植、养殖、中药材加工、等行业,可以随时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技能支撑。同时,秀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还开设了免费的SYB创业培训课程。教授返乡创业人员选择创业项目,营销产品,核算成本等。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返乡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杨再庆局长审阅后送付强常务副县长审定。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余繁昌,联系电话:023-7688933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