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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2337/2024-001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8 |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DH015号建议的复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DH015号建议的
复 函
严秀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建议》(DH015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商业保险是国家在保基本、保稳定基础上社会保险的一种辅助保险,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保险,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居民自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商业保险。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是商业保险的其中一种保险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村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也是实施民生工程之一。目前,我县已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实施岗位补贴、交通补贴、稳岗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各项补贴措施,并通过内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外依托中山市农民工驻外办事处等驻外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做好农民工服务管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慰问救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工作。
诚如您所言,开展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嫁家庭劳动风险的有效形式,有效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庭的后顾之忧,以遏制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风险保障水平,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是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比邻区县酉阳县已于2023年建立起了“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自主自愿、群众受益”的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机制。然而,由于全国经济下行,我县财政经费紧张,靠举债过日子,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机制暂不适宜,请您理解。但我们深信,随着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外出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必将建立。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杨再庆局长审阅后送付强常务副县长审定。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余繁昌,联系电话:023-7688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