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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2337/2023-004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3 |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0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015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秀山人社函〔2023〕110号
严秀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建议》(DH01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百姓自费’的方式,政府出台《秀山县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建议。
感谢您对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截至目前,我县对外务工人员的帮扶政策主要有:
(一)鲁渝劳务协作。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到山东省或其他省市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到市内其他区县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给予2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一次性稳岗补贴。到山东省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给予3000元/人的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新到山东省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800元/人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新到山东省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按1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脱贫人口稳岗奖补。对在秀山高新区内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按500元/人一次性奖补给脱贫人口;企业稳岗奖补。对秀山高新区内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一次性奖补给企业;职业介绍补贴。对介绍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到市内其他区县和市外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农村劳动力200元/人、脱贫人口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合川对口协作。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到重庆主城及合川等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给予2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职业介绍补贴。对介绍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包含往年已就业,今年返岗满3个月人员)到市内主城区(含合川区)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农村劳动力200元/人、脱贫人口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公共就业服务。对成功介绍重庆城乡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成功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十类重点人群)及贫困对象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关于您提出的“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百姓自费’的方式”为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提供意外保险政策的建议,目前我县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支持。
据统计,我县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建筑、能源化工、运输等高危行业,并且大部分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一旦出现意外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打击。对于“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我县坚持自愿投保、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和外出务工保险与劳务维权、司法救助相结合原则。
我县已优先为建档贫困户家庭购买商业保险。由于外出人员较多,财力有限,财政支出压力大,其他商业保险政策尚未出台。下一步,我们将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依托,充分发挥劳务中介组织等市场主体作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市场主体,鼓励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定程度减轻务工人员负担。同时,将进一步调研、摸底、测算,与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把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纳入补助范围。
此答复函已经杨再庆局长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付强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周钰佼 联系电话:023-7688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