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005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秀山人社函〔2023〕60号
龚剑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经费预算标准的建议 》(DH00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将辅警工资性经费预算标准提高至每年人均7万元,进一步提高其收入,确保其健康体检、工会等权益”,“建立辅警公用经费预算机制,将辅警服装、训练、装备、伙食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立辅警的工资性经费预算以及公用经费预算动态增长机制,按照每年不低于3%的标准进行增长”的建议。
2022年秀山县公安局向政府办公室报送《关于增加辅警保障经费的请示》,马文森县长批示:同意由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商县公安局提出意见后,上县政府常务会审定。根据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定结果,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辅警保障经费由每人4.25万/年提高到4.95万/年,执行时间从2022年9月起执行,并按要求利用辅警保障经费为辅警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方案》执法辅助类:每人年工资福利待遇总额不超过6万元,包含执法队员、社区矫正岗等,该文件已经把执法辅助类的支出费用作出了上线封顶。
若要再提高辅警人员的待遇,需县公安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此答复函已经杨再庆局长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付强审签 。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周钰佼 联系电话:023-768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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