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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5 |
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简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及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秀山委组〔2022〕18号)和县委编委《关于2022年上半年教育系统用编计划的批复》(秀山委编委〔2022〕23号)精神,拟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2名。
一、选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选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业教育中心)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23日及后出生)。
3.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3个学期达到所在学校(二级法人及以上)前1/2。
4.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中,所任教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至少有3个学期同时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一类小学农村学校的教师教学成绩仅与农村学校排名)。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按用人学校所属类别进行排名。未经县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教师和在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教学成绩由学校(单位)根据教学常规考核确定其是否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的人员,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期间的人员,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
5.2019-2021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其中一年为优秀。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人员。
2.截止2022年8月31日,全科教师、特岗教师首聘(入编后)未满6学年的人员和县外调入我县学校工作未满3学年的人员。
3.截止2022年8月31日,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未满招聘简章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报名地点:县教委一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
②任职情况加分证明和任教学科证明(由学校出具);
③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4个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见附件5。同时由学校提供4个学期所有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册。);
④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近两年教学成绩、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在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月14日上午10:30—12:00在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由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文写作;信息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同上)+专业知识。
(三)绩效考核(100分)
根据2020年秋期—2022年春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按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计分(见附件4)。
(四)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选聘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政务公开”栏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选聘成绩计算
选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绩效考核得分(70%)+加分。
(六)选聘成绩公布
笔试第2天在“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选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牵头,选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与工作、有无重大疾病、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诚信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一)选聘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聘岗位职数按报考岗位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选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优先。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选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秀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选聘总成绩、选聘单位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八、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工资按最高学历重新核定。调动后可根据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选聘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县公开选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等事项请电话咨询县教委人事科:76868800(王焕辽老师)。
附件:
1.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校工作人员加分表
3.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校工作人员考核计分办法
5.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样式)
附件1
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 |||||||
选聘学校 |
选聘岗位 |
选聘职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招聘范围 |
其他要求 | ||||
电大秀山分校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新闻传播学类 |
全县中小学(含职业教育中心) |
近5年至少有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 |
|
信息技术人员 |
1 |
计算机类,教育学类(计算机方向) |
|
注:1. 专业均含前学历的专业;2.主要承担该学科教学指承担该学科课时数占自己总课时数的一半及以上。
附件2
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加分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报考学校及岗位
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依据 |
自评分 |
实得分 |
签字 | ||
县级 |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
国家级 | ||||||
荣誉称号 |
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校长 |
4 |
5 |
6 |
|
|
|
|
骨干教师 |
3 |
4 |
5 |
|
|
|
| |
教学能手 |
2 |
|
|
|
|
|
| |
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
2 |
3 |
4 |
|
|
|
| |
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 |
2 |
3 |
4 |
|
|
|
| |
专 业 水 平 |
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或教师基本功竞赛(综合) |
一等奖1 二等奖0.5 |
一等奖2 二等奖1.5 三等奖1 |
一等奖4 二等奖3 三等奖2 |
|
|
|
|
结题课题 |
0.5 |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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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任职情况 |
任班主任 |
每期0.3 |
|
|
|
| ||
任年级组长 |
每期0.3 |
|
|
|
| |||
任教研组长 |
每期0.3 |
|
|
|
| |||
任中层及以上 领导干部 |
每期0.5 |
|
|
|
| |||
农村学校 工作经历 |
在农村学校工作满10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 |
|
|
|
| |||
年度考核 |
2020、2021年度 考核优秀 |
每年加1分 |
|
|
|
| ||
合计 |
|
|
|
|
备注:
1.荣誉称号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专业水平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其中结题课题最高不超过2分)。
2.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校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定或表彰为准。
3.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或教师基本功竞赛(综合)以教育部(司、处)、中央教科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院、继续教育中心、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评比为准。
4.课题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为准。获奖主研人员按相应等次加分,参研人员折半记分(子课题折半加分)。
5.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加分项目在加分时限内选其一项进行加分。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按实际年限加分。
6.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加分。
7.除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外的加分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2022年7月31日。
8.此表中“自评分”、“评分说明”等栏目由报考人员自己规范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9.所有加分项目就高不累计加分。
附件3
2023年公开选聘电大秀山分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
民族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历 |
| ||||||
何年何月 何校毕业 |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 ||||||
现任职务 |
|
政治 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年度考核情况 |
2020年度 |
|
2021年度 |
| |||||||
绩效考核、教学成绩排名是否达相关要求 |
| ||||||||||
工作简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
职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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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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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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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单位意见 |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3年月日 | ||||||||||
报考人承诺书 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签字:2023年月日 | |||||||||||
备用 照片 |
审查人签字:2023年月日 |
注:1.此表请用笔规范填写,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现任职务包括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职务。
附件4
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
以法人学校为单位,先用个人绩效考核(2020年秋期、2021年春期、2021年秋期、2022年春期4个学期)的排名除以各学期参加绩效考核的总人数乘以100计算个人排名(保留一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法,排名小于1的计为1);再按排名计分对照表分学期计分;最后用所得总分除以计分学期总数得个人考核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排名计分对照表
名次 |
1-5 |
6-10 |
11-15 |
16-20 |
21-25 |
26-35 |
36-45 |
46-55 |
56- |
计分 |
100 |
95 |
90 |
85 |
80 |
75 |
70 |
65 |
60 |
说明:
1.当个人绩效考核排名出现并列时,用并列名次+并列人数除以2计算人个绩效考核排名,出现小数时用进一法确定排名。
2.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在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排名。
3.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的人员,该学期可不记分。考核得分用计分学期总分除以3计算。
4.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的人员,支教期间可不记分,考核得分按原学校实际参加考核的总分除以考核的学期数计算。
附件5
个人绩效考核证明
兹证明老师在我校2020年秋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人;2021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人;2021年秋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人;2022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为名,本期参加绩效考核教职工共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出具人签名: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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