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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流动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政策,开展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补充等业务工作,并对其用工进行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相关工作。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考试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工作。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6.负责就业、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7.牵头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9.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备案审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受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诉、再申诉。11.负责对所管理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人才、离退休人员等档案进行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发布、信息采集的质量控制和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管理。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与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核定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秀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及秀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部门预算单独编制并公开。本部门下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信息数据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资统发中心等6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秀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秀山县档案管理中心、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中心、秀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秀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秀山县工资统发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08.2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3.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6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9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43.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49.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1.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1.63万元,比2023年增加8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35万元,比2023年增加34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优秀奖励纳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奖励;项目支出139万元,比2023年减少25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项目支出事业单位人员优秀奖励纳入基本支出。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3.95万元,比上年增加78.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罗志琴   联系方式:023-7667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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