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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流动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政策,开展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补充等业务工作,并对其用工进行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相关工作。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考试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工作。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6.负责就业、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7牵头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9.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备案审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受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诉、再申诉。11.负责对所管理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人才、离退休人员等档案进行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发布、信息采集的质量控制和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管理。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与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核定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就业和人才中心及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本部门下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考试培训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信息数据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资统发中心(新成立)等6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治信访科、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和人才开发科等行政科室7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3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2.14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3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 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90.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73万元,住房保障96.04 。支出较去年增加107.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1.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27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1.7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7.45万元,比2022年减少14.57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务、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部门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持平;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车使用制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91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部门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7.45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志琴,联系方式:023-7667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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