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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流动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政策,开展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补充等业务工作,并对其用工进行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相关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考试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
6.负责就业、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牵头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
9.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备案审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受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诉、再申诉。
11.负责对所管理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人才、离退休人员等档案进行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发布、信息采集的质量控制和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管理。
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与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人事、督查、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安全消防、教育培训、信息调研、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规划财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编制;承担部门综合预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法治信访科(挂内审科牌子)。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治理、普法;负责牵头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备案审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负责牵头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情况监督检查;负责牵头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诉、再申诉;负责牵头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进行督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4.社会保障科(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监督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公)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县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负责乡镇(街道)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工资福利科。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和休息休假政策;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审批、调整;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福利和死亡人员相关费用计发审批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福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及分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安排、简章制订、政审考察及聘用审批;综合管理全县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证书颁发、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奖励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调配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干部选拔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审批;承担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7.就业和人才开发科。拟订城乡就业创业规划、年度计划、人才队伍建设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审核、报批;负责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负责拟订“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定向培养”、“乡村人才振兴”等人才项目的计划及实施;负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审批用工计划,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依法用工;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薪酬水平调查,参与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管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仅为我部门一个单位。本部门核定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就业和人才中心及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本部门下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培训中心更名)、档案管理中心、信息数据中心、工资统发中心(新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6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26.28万元,支出总计2,426.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64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18万元,占98.1%;其他收入30万元,占1.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10.0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96.2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33.64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08.11万元,占88.2%;项目支出188.17万元,占1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年末市局划入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6.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1.9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3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开展。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90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9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开展。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该笔资金为农民工应急周转金专户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9.48万元,占9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3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医保基数变动幅度大。
(3)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82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社保缴费基数调增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73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8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4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车辆购置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车辆购置税支出,2022年无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伤案件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5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务用车的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工作检查,接受区县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3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各项市级检查和指导性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 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73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178.0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高,有力的保障了我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县人社局 |
部门 |
罗志琴 |
联系电话 |
023-76676719 |
自评总分 |
95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人 ,招募“三支一扶 ”人员15人。社保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社保卡新办、补办即办即取。按月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政策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追回农民工工资。 |
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人 ,招募“三支一扶 ”人员18人。社保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社保卡新办、补办即办即取。按月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政策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追回农民工工资。 |
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2人 ,招募“三支一扶 ”人员18人。社保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社保卡新办、补办即办即取。按月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政策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追回农民工工资。 |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三支一扶计划人数 |
人 |
≥ |
15 |
10 |
18 |
10 |
| ||||||||||||
参考考生人数 |
人 |
≥ |
5000 |
5 |
5325 |
5 |
| ||||||||||||
社保卡发卡数量 |
张 |
≥ |
10000 |
5 |
10354 |
5 |
| ||||||||||||
社保卡服务网点覆盖率 |
% |
≥ |
90 |
10 |
92 |
10 |
| ||||||||||||
实施人事考试场次 |
次 |
≥ |
15 |
10 |
16 |
10 |
| ||||||||||||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 |
人次 |
≥ |
300 |
10 |
292 |
7.33 |
| ||||||||||||
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 |
% |
≤ |
0.5 |
10 |
0 |
10 |
未发生安全事故 | ||||||||||||
案件结案率 |
% |
≥ |
90 |
10 |
89 |
8.89 |
| ||||||||||||
制卡周期 |
个工作日 |
≤ |
5 |
10 |
5 |
10 |
| ||||||||||||
考务组织失误率 |
% |
≤ |
0.5 |
10 |
0 |
10 |
组织考试无失误 | ||||||||||||
重大舆情发生率 |
% |
≤ |
0.5 |
10 |
0 |
10 |
未发生重大舆情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劳动关系和维权专项 |
劳动能力鉴定次数 |
≥ |
6 |
次 |
20 |
6 |
20 |
|
100 | |||||||||
劳动能力鉴定人数 |
≥ |
100 |
人 |
5 |
102 |
5 |
| ||||||||||||
平台预警次数 |
≥ |
5 |
次 |
5 |
5 |
5 |
| ||||||||||||
软件维护费用 |
≥ |
5 |
万元 |
10 |
5 |
10 |
| ||||||||||||
设备维护次数 |
≥ |
5 |
次 |
10 |
6 |
10 |
| ||||||||||||
专家鉴定劳务费 |
≥ |
800 |
元/人 |
10 |
1000 |
10 |
| ||||||||||||
鉴定等次认可率 |
≥ |
90 |
% |
20 |
92 |
20 |
| ||||||||||||
满意度 |
≥ |
98 |
% |
10 |
99 |
10 |
| ||||||||||||
2 |
信息化建设 |
服务承接主体数量 |
≥ |
50 |
个(套) |
10 |
50 |
10 |
|
100 | |||||||||
工资系统维护涉及单位数量 |
≥ |
200 |
个(套) |
10 |
210 |
10 |
| ||||||||||||
购买服务数量 |
≥ |
200 |
个(套) |
10 |
200 |
10 |
| ||||||||||||
购买制卡色带数 |
≥ |
30 |
个(套) |
10 |
34 |
10 |
| ||||||||||||
购置信息化设备数量 |
≥ |
5 |
台 |
10 |
5 |
10 |
| ||||||||||||
社保卡制卡机维护次数 |
≥ |
80 |
次 |
10 |
81 |
10 |
| ||||||||||||
信息化畅通率 |
≥ |
90 |
% |
10 |
95 |
10 |
| ||||||||||||
购买服务完成率 |
≥ |
95 |
% |
10 |
95 |
1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8 |
% |
10 |
99 |
10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未形成自评报告和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开展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自评结果均达到良以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志琴 023-7667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