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217H/2021-006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2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委办发〔2019〕26号精神,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秀山县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根据秀山委办发〔2019〕26号精神,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秀山县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流动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政策,开展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补充等业务工作,并对其用工进行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相关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和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考试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工作。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
6、负责就业、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牵头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
9、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备案审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受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诉、再申诉。
11、负责对所管理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人才、离退休人员等档案进行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发布、信息采集的质量控制和网络安全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管理。
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建立与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人事、督查、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安全消防、教育培训、信息调研、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规划财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编制;承担部门综合预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法制信访科(挂内审科牌子)。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治理、普法;负责牵头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处分备案审查及处分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负责牵头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情况监督检查;负责牵头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申诉、再申诉;负责牵头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进行督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4、社会保障科(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监督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公)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县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审批;负责乡镇(街道)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工资福利科。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和休息休假政策;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审批、调整;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福利和死亡人员相关费用计发审批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福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及分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安排、简章制订、政审考察及聘用审批;综合管理全县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证书颁发、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组织实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奖励的选拔、推荐、考核及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调配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干部选拔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审批;承担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7、就业和人才开发科。拟订城乡就业创业规划、年度计划、人才队伍建设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审核、报批;负责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和年度考核。负责拟订“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定向培养”、“乡村人才振兴”等人才项目的计划及实施;负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审批用工计划,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依法用工;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薪酬水平调查,参与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干部选拔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管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仅为我部门一个单位。本部门核定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就业和人才中心及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本部门下辖考试培训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信息数据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制信访科、社会保障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和人才开发科等行政科室7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80.02万元,支出总计2,380.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40万元、 下降7%。主要原因:一是收支项目减少4项,涉及资金104.36万元,减少事业人员初任培训项目收支27.31万元、减少丧葬抚恤金收支18.05万元、减少重点项目和“放管服”改革考核工作经费收支9万元、减少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支50万元;二是控制部分项目工作收支,经费减少42.57元,春节送温暖的项目资金收支较2019年减少10.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支较2019年减少31.78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1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一是收入项目减少,涉及资金104.36万元,减少事业人员初任培训项目收入27.31万元、减少丧葬抚恤金项目收入18.05万元、减少重点项目和“放管服”改革考核工作经费项目收入9万元、减少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5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收入资金量减少,涉及资金42.57万元,春节送温暖的项目资金收入较2019年减少10.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较2019年减少3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31万元,占99%;其他收入14.75万元,占1%。年初结转和结余947.9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49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70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一是支出项目减少,涉及资金104.36万元,减少事业人员初任培训项目支出27.31万元、减少丧葬抚恤金项目支出18.05万元、减少重点项目和“放管服”改革考核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万元、减少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5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支出资金量减少,涉及资金42.57万元,春节送温暖的项目资金支出较2019年减少10.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2019年减少3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83.37万元,占85.6%;项目支出215.38万元,占1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9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2020年充分有效利用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5.2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15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开展2019年部分的项目,部分项目的资金支出较2019年有所下降,如:春节送温暖资金等,2020年部分支出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一是收入项目减少,涉及金额54.36万元,减少事业人员初任培训项目收入27.31万元、减少丧葬抚恤金项目收入18.05万元、减少重点项目和“放管服”改革考核工作经费项目收入9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收入资金量减少,涉及资金42.57万元,春节送温暖的项目资金收入较2019年减少10.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较2019年减少31.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43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未开展、2020年1名人员调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97.9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一是支出项目减少,涉及资金54.36万元,减少事业人员初任培训项目支出27.31万元、减少丧葬抚恤金项目支出18.05万元、减少重点项目和“放管服”改革考核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支出资金量减少,涉及资金42.57万元,春节送温暖的项目资金支出较2019年减少10.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2019年减少31.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3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未开展、2020年1名人员调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50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2020年更加有效利用结转结余资金开展工作。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3.20万元,占9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0年10月调出一名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45.03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0年10月调出一名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54.58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0年10月调出一名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0年10月调出一名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绩效、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邮电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5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使得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伤案件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脱贫攻坚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0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使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4.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工作检查,接受区县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4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4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 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0年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9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2020年培训次数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48.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开展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和毕业生下基层笔试考务经费 | 是否为扶贫项目 | 否 | |||
主管部门 | 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实施单位 | 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当年财政预算数(A) | 当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23.23 | 23.23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计划完成2020年“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招聘和毕业生下基层招录。 | 完成2020年“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招聘和毕业生下基层招录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得分 |
涉及岗位 | ≥10个 | 20 | 51 | 100% | 20 | |
参考考生 | ≥100人 | 20 | 2540 | 100% | 20 | |
考试场次 | ≥1次 | 20 | 6 | 100% | 20 | |
考试事故发生率 | ≤0% | 20 | 0% | 100% | 20 | |
投诉率 | ≤0% | 20 | 0% | 100% | 20 | |
指标权重合计 | 100 | 得分合计 | 100 |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继续做好2021年事业人员招聘选拔等相关工作 | |||||
注: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奖励2019年度优秀事业人员工作经费 | 是否为扶贫项目 | 否 | |||
主管部门 | 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实施单位 | 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当年财政预算数(A) | 当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3.6 | 3.51 | 9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1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事业人员证书的制作 | 完成201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事业人员证书的制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得分 |
涉及人数 | ≥50 | 40 | 894 | 100% | 40 | |
涉及单位 | ≥10 | 40 | 61 | 100% | 40 | |
满意度 | ≥80% | 20 | 100% | 100% | 20 | |
指标权重合计 | 100 | 得分合计 | 100 |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继续做好2020年优秀事业人员奖励工作。 | |||||
注: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人事工资系统维护专项 | 是否为扶贫项目 | 否 | |||
主管部门 | 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实施单位 | 秀山县人力社保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当年财政预算数(A) | 当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6.81 | 6.81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0年全县20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宏业工资信息系统维护 | 完成2020年全县20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宏业工资信息系统维护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得分 |
购买服务数量 | ≥1个 | 15 | 1个 | 100% | 15 | |
服务承接主体数量 | ≥1个 | 25 | 214个 | 100% | 25 | |
服务质量达标率 | ≥80% | 15 | 90% | 90% | 13.5 | |
购买服务完成率 | ≥80% | 15 | 100% | 100% | 15 | |
服务对象覆盖率 | ≥80% | 15 | 100% | 100%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 15 | 90% | 90% | 13.5 | |
指标权重合计 | 100 | 得分合计 | 97 |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继续维护好2021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宏业工资系统。 | |||||
注: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形成自评报告和案例。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7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