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机构职能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就业创业有关方针、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促进就业和发展劳务经济的政策措施,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三)统一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和劳动力输出基地建设。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务产业工作。负责劳务派出机构管理工作。
(四)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及参保登记、管理和待遇发放及有关经办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扩面计划。
(五)负责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六)拟定全县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牵头组织各类就业培训和管理;统一管理劳动力培训资金;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七)承担各类群体创业指导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八)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身份认定工作。
(九)承担全县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失业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公文、政务、会务公开;负责单位的综合文稿、政务信息、课题调研、政策研究、新闻宣传及舆情动态管理;负责机关保密、安全、消防、卫计、统战、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行政后勤、信息化建设、人事培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行政效能督办、督查;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城乡就业统筹科。指导和帮助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指导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的办理,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
(三)失业保险科。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及管理和待遇审核发放工作,拟定并具体实施失业保险扩面计划;按规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负责失业动态监测;负责受理参保对象的信息查询;为大龄下岗职工代缴养老保险、退休余命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补助发放;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各方面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创业指导科。负责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落实;指导各类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创业项目库;负责组织开展返乡创业相关活动;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承办创业担保贷款具体业务经办工作;负责返乡创业、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等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五)劳务开发科(县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劳务输出、劳务回引和外派劳务工作机构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负责劳务品牌建设及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作;承担劳务经纪人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资源、劳务输出、回引等方面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
(六)职业培训科。拟定全县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招标、认定定点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负责各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培训等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岗前培训、人才培训等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城乡劳动者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创业。
(七)人力资源服务科。负责举办各类公共人力资源交流、大型招聘会;负责职业介绍工作;负责用工动态监测;负责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和指导乡镇(街道)完成重点产业企业招工任务,审核重点产业企业定向就业补贴和招聘补贴等工作;承担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对企业招工和用工情况数据的分析、统计、上报等工作。
(八)档案管理科。负责人事代理和接收、管理、转移学籍档案等工作;负责破产企业职工、失业职工、合同制工人档案管理;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身份认定及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落聘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负责社会人才集体户口管理;负责单位文书档案制作、保管。
(九)稽核督查科。负责开展失业保险参保稽核;负责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的支付稽核;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对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举报投诉案件;负责单位预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乌杨街道黄杨大道北段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号楼三楼。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76863133,传真:(023)76863133,邮政编码:4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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