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22年9月20日,秀山县人力社保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秀山县锦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1MA5URMMK41)拖欠劳动报酬。经查,秀山县锦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佳加,公司地址为重庆市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1号丹凤苑6栋一层13号,共拖欠杨通顺、潘建华等26人的劳动报酬281443.00元。经限期整改后,该公司愈期未履行,秀山县人力社保局于2022年10月31日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秀山人社监理〔2022〕1号),责令该单位向杨某顺、潘某华等26人支付劳动报酬281443.00元,并责令向杨某顺、潘某华等26人支付加付赔偿金281443.00元。同时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秀山人社监罚〔2022〕1号),对该单位行政处罚20000元,该单位于2022年11月2日支付罚款20000元,同是时该单位委托总包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支付了被拖欠工人工资281443.00元,投诉人撤回投诉事项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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