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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649629Y/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秀山农委发〔2022〕5 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关于印发《2022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1-1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 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 15日   


2022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定部署,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79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原则, 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全县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10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计划种子抽样20个;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全县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三、重点任务

1、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以全县种子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等种子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全县种子经营门店实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100%。主要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排查重点品种,检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和抽检转基因成分。开展种子抽样工作,并负责将样品送交市种子站(责任单位:粮油种业科、执法支队一大队)

2、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以全县种子市场为检查重点,以油菜、蔬菜种子及马铃薯种薯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为主要内容(责任单位:粮油种业科,执法支一大队)

3、开展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以全县主要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于近3年来在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配合市种子站对我县开展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责任单位: 粮油种业科,执法支队一大队)

4、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清理,抽取登记品种样品送检,核查登记品种名称与登记编号一致性,核查登记品种的真实性;对于应当登记而尚未登记的品种,敦促企业尽快申请品种登记;对存在一品多名的,要督促企业规范品种命名;对存在多品一名的,依法按照假种子或侵权种子进行查处责任单位:粮油种业科、执法支队一大队)

5、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无证、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系谱档案不全及不规范等问题。重点防范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销售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以及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采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鲁渝禽业有限公司、德康种猪场等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双随机检查结果。(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科,执法支队二大队)

6、严查种业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我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有效性,查验企业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地、生产加工设施以及企业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性。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或已不具备规定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且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注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对尚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企业,经限期补办仍未补办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粮油种业科、畜牧兽医科, 执法支队一、二大队)

7、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种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抓好行业自律,加快构建行业诚信体系。(责任单位:粮油种业科、畜牧兽医科)

8、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报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查办、挂牌督办;查办结果及时公开,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转办案件反馈率达100%。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

9、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加强种子备案管理、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落实种子产品登记备案、生产经营档案、动态监控、追溯管理等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制度。通过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等措施,推进登记备案及购销信息录入,确保种子获证企业、产品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加强线上巡查与现场稽查的结合,及时核实种子购销异常情况。(责任单位:粮油种业科、执法支队)

10、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 提高种业执法实务技能。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种子监管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 由县农工委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杨兵任组长,县农工委委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吴洪坤、县农工委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莫龙任副组长,粮油种业科、畜牧兽医科、政策法规科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责任分工, 确保种子监管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由政策法规科将方案在130前在我委网上公开。

(二加强宣传总结。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在各专项工作完成后由粮油种业科牵头组织总结,于1120日前将总结报告市农业农村委。

(三)加强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023-76672082(粮油种业科023-76677385(执法支队),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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