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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524A/2022-00042
  • [ 发文字号 ]
  • 秀委农办发〔2022〕80 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4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乡村振兴局
  • [ 有性 ]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7-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2022年度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秀山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 4


2022年度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两保持、三加强的基本思路,持续开展鲁渝消费协作,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让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可持续,助力群众有效增收、长期致富。结合《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28号)《关于下达2022年山东协作重庆省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252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消费协作和产销对接活动,拓展秀山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秀山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推动秀山农特产品与山东大市场有效对接。充分利用秀山电商优势,组织电商技能培训,提升电商销售农特产品能力,促进秀山县茶叶、水果、中药材等农特产品在山东销售。推动秀山农特产品在德州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力争全年实现秀山农特产品在山东销售2300万元以上。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秀山云智科贸有限公司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源鲁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龙池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

县内部分农特产品供应及采购企业

二、项目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开展秀山农特产品场外宣传活动促进秀山农特产品在德州推广销售,在指定区域场所开展外部硬广宣传工作,以鲁渝消费协作为主题,通过图文广告、视频音频等方式拓宽秀山农特产品知名度;发挥山东德州消费协作秀山馆实地现场农特产品展示功能,扩大秀山农特产品知名度。(责任单位:秀山云智科贸有限公司等企业)

电商企业消费协作农特产品销售。利根据山东市场消费特点和对秀山农特产品需求,优化秀山农特产品目录,确定商品套餐,定制产品福利礼包。制作秀山特色农产品采购平台《渝秀购》,进入秀山鲁渝消费协作采购平台的农特产品目录由山东德州市商务局、秀山商务委和相关企业协商确定。采取线上签单、线下结算,实体、物流配送等模式,真正实现秀山产品在德州地区的销售市场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县商务委、秀山云智科贸有限公司等企业)

线下定点实体企业消费协作农特产品销售。鼓励线下定点企业构建完善的产品供应链和销售网络,积极到山东开展多种形式的秀山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在县商务委申请备案的相关企业)

(四)山东德州四进专项采购。加大山东德州市各县市区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宣传、对接力度,做好秀山消费协作农特产品单位福利、办公用茶等物资采购工作。(责任单位:秀山云智科贸有限公司、重庆源鲁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秀山县龙池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

(五)积极开展产品促销、产品宣传、会展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委、秀山云智科贸有限公司

、费用补贴

县商务委用鲁渝消费协作专项资金,对鲁渝协消费作工作的相关项目进行补贴。

(一)补贴主体。在秀山县商务委备案参与鲁渝消费协作,销售额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1.线上电商企业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享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销售额的4%进行补贴,兑现补贴时要提供销售扶贫产品的物流清单、资金流水及企业资质等佐证材料,材料真实性审核由乡镇(街道)负责。

2.线下定点企业销售达到50万元以上享受补贴,补贴标准完成销售额50-100万元的按4%进行补贴;完成销售额100-200万元的按5%进行补贴;完成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按6%进行补贴。兑现补贴时要提供销售产品的发票、收据、资金流水、合作社名单、农特产品采购清单等佐证材料,材料真实性审核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

3.在德州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项订单采购,原则上按照销售额5%的标准补贴,兑现补贴时要提供在德州销售产品的采购发票、采购合同、发货清单。

4.产品促销、产品外宣活动、农产品采购平台小程序进社区活动补贴费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相关企业签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实行专项补贴。

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预计实现销售额

预计补贴资金

1

线上电商企业销售

1000

40

按销售额的4%进行补贴。

2

线下定点实体企业销售

1500

70

按销售额的4%-6%进行补贴。

3

德州各行政、事业、学校、医院、国企等单位采购

1000

50

按销售额的5%进行补贴。

4

德州秀山产品对接费用


15

云智科贸

5

德州开展场外宣传(制作视频图文等宣传资料,举办现场促销活动等)及农产品采购平台小程序开发运营维护等


25

云智科贸

3500

200


相关要求

1.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德州地区开展自主对接、自主销售,销售金额按规定计补贴;

2.鲁渝消费协作农特产品销售采取线上签单、线下结算,实体、物流配送模式,在秀山特色农产品采购平台《渝秀购》进行。

3.参加鲁渝消费协作企业采取自主申报方式进行。

4.本方案所涉及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鲁渝扶贫协和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地〔20181608号)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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