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申报指南 |
补贴发放 |
咨询电话 |
主管部门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补贴标准=资金总额/当年全县的申报面积; |
《关于印发<2024年秀山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4〕63号) |
一年一次 |
2024年6月30日前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023-76672082 投诉举报:023-76672082 |
县农业农村委 | |
2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委按相关规定测算确定后另行发布。我市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围绕农业生产急需适用、重点短板机具的推广应用,可选择部分产品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至35%。对我市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20%,并逐步退出补贴范围。结合防灾减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在严格控制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对我市严重不足、生产急需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40%,机具需纳入全国农机作业指挥高度平台统一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1〕7号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 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145号) |
七次 |
原则上一月发放一次 |
补贴发放 |
政策咨询、举报电话76662506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3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我县脱贫户家庭或监测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
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如已享受重庆地方教育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乡振发﹝2023﹞5号) |
2次/年 |
第1次6月20日前;第2次12月10日前 |
申报指南 |
补贴发放 |
政策咨询、举报电话023-76036366 |
县农业农村委 |
4 |
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
从事渔业养殖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 |
(一)设施渔业及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三新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单个养殖场申报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二)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单个养殖场申报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三)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标准:1000元/亩。(四)池塘改造示范项目,补助标准:5000元/亩。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4〕30号) |
一年一次 |
12月底前 |
申报指南 |
补贴发放 |
政策咨询、举报电话:023-76672070 |
县农业农村委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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