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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惠民惠农资金>补贴政策清单
  • [ 索号 ]
  • 11500241MB1649629Y/2024-0011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4年)
日期:2024-12-06

序号

补贴名称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原则上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

补贴标准=资金总额/当年全的申报面积;

关于印发<2024年秀山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463

一年一次

2024630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023-76672082

投诉举报:023-76672082

县农业农村委

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委按相关规定测算确定后另行发布。我市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围绕农业生产急需适用、重点短板机具的推广应用,可选择部分产品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至35%。对我市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20%,并逐步退出补贴范围。结合防灾减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在严格控制资金总额的前提下,对我市严重不足、生产急需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40%,机具需纳入全国农机作业指挥高度平台统一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17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 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145号)

七次

原则上一月发放一次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举报电话76662506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3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我县脱贫户家庭或监测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如已享受重庆地方教育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乡振发﹝2023﹞5号)

2次/年

第1次6月20日前;第2次12月10日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举报电话023-76036366

县农业农村委

4

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

从事渔业养殖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

(一)设施渔业及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三新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单个养殖场申报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二)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单个养殖场申报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三)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标准:1000元/亩。(四)池塘改造示范项目,补助标准:5000元/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项目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4〕30号)

一年一次

12月底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举报电话:023-76672070

县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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