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索引号 ] | 11500241MB1649629Y/2022-00081 | [ 发文字号 ] | 秀山农委发〔2022〕7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3 |
关于下达2021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平凯街道办事处,峨溶镇、溶溪镇、龙池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下达2021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预算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98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77号)要求,奖励秀山县平凯街道、峨溶镇、溶溪镇、龙池镇共420万元用于支持乡镇产业发展。乡镇(街道)上报资金使用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审核,公示无异议,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审查通过。现将2021年市级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单位、补助额度、建设内容、财政补助环节见附件。
二、各获得奖补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三、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附件所列建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本次下达的项目均实行县级验收。实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及时提请县农业农村委验收。本通知要求(含附件建设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检查验收(审计)的依据。
附件:2021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村委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