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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649629Y/2022-000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细则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细则
各培训机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2022〕—44号)文件精神以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上报<秀山自治县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报告》(秀山农委文〔2022〕120号)文件要求,7月4日在秀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上公开遴选培训机构,至公告有效期内,有6个培训机构提交相关资料(此次要求公开遴选3个培训机构),9月27日,由县农业农村委、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高分高低遴选出了3个培训机构,并在秀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确定的3个培训机构承担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再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异议。这三个培训机构是:秀山县光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秀山县兴顺和职业培训学校、秀山县创新创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为此,今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将由以上3个培训机构承担。特就相关培训工作及要求作细则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2022〕—44号)文件,2022年我县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850人。其中,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300人(认定90人),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经营管理型人才150人,培育专业生产型人才200人、技能服务型人才200人。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方案。每个培训机构需要在开始培训前,报送总的培训实施方案。每个培训班开班前,需要报送开班计划,应包含培训时间安排、授课地点、授课内容及师资等,紧紧围绕我县产业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开班前已前提报送分班级的实施方案至县农业农村委,经审核后方可开班。
(二)加强领导。县农业农村委深入各培训班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上好第一课。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秀山农委文〔2022〕120号要求进行资金使用。同时,培训开始时,先预拨40%的资金,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60%的资金。若未按时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县农业农村委有权收回已拨付资金。
(四)信息调度。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分班次每个培训班至少报送一期简报,班级培训结束后及时报送总结。全部班级培训结束后报送两个以上典型材料。
(五)培训要求。围绕稳粮扩油和“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开设班次不少于培训总班次的60%;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育种和生物安全、农村金融担保、学法普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灾减灾、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内容。
(六)农民满意。通过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85%,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
三、工作要求
围绕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作用,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强化教育培训质量效益提升,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发展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优化培育形式手段。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结合农时季节和农民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培养用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师资,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县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要牵头抓好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各培训机构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在管理信息系统里开设班级,其学员再移至班级内。
四、培训要求及任务
1、农村致富带头人及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重点面向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及种养大户等开展培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遴选的对象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8周岁到55周岁。
2、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包括长期稳定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创业创新青年培养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增强创业兴业能力,长期从事农村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中的人员;满足当地确定的主导产业需求,开展产业带头人经营能力培训。遴选的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年龄在18周岁到60周岁。
五、培训过程管理
1、每个班开班期间,墙上应悬挂“***(培训机构)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横幅。
2、每个培训班的过程中,应有5张以上的照片。包括:课堂照片2张(前、后各一张,能够看清学员数量)、实践课2张、合影1张。
3、每个班建立学员台账。除了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料外,另需建立学员台账(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民族、联系电话、从事产业及规模、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1寸标准照、是否脱贫户),分别为电子档和纸质件。
4、学员考勤与教师评价。学员除了在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考勤外,还需每堂课进行考勤。同时,学员要对授课教师的满意度在管理信息系统和纸质件进行评价。
5、注意发现典型,创造经验。适时报送培训信息,每个培训机构至少报送3条以上培训信息。
6、培训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委不定期进行过程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7、培训机构需要与县农业农村委签订培训承诺书和培训协议。
8、每个班培训结束后,合格学员需发放相关证书。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通过证定的,发放《高素质农民证书》,其他培训类型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9、县农业农村委将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情况进行绩效打分,对培训效果不好、有不良反映的培训机构,一是视情况作出是否调整培训任务的决定,二是将绩效情况作为今后遴选培训机构时的参考依据。
六、培训机构及任务
经过公开遴选,承担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分别为:秀山县光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秀山县兴顺和职业培训学校、秀山县创新创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结合各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经研究,各培训机构的任务数为:
培训机构 |
农村致富带头人(人) |
经营 管理型(人) |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 | |
培训 |
认定 | |||
秀山县光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150 |
45 |
50 |
150 |
秀山县兴顺和职业培训学校 |
70 |
20 |
50 |
130 |
秀山县创新创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80 |
25 |
50 |
120 |
合计 |
300 |
90 |
150 |
400 |
七、完成时限
因今年的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培训机构在接到任务后,立即着手培训的各项工作。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全部培训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
八、其他事项
档案归档要求、学员编号及新职农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账号等相关事宜和未尽事宜,请各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及时沟通。
附件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
综合素养 |
专业能力 |
能力拓展 |
实习实训 |
线上学习 | |||
农村致富带头人及经营管理型 |
家庭农场经营者 |
≥12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1/3 |
≥总学时的1/10 |
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及单位骨干 |
≥120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5 | ||
专业生产型 |
56—8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1/3 |
—— | |
技能服务型 |
56—8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