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 索引号 ] | 11500241MB1649629Y/2021-00237 | [ 发文字号 ] | 秀山农委发〔2021〕30 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5 |
关于上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上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47号)精神,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乡镇)对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备案数据(附件)再次进行核实,无误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委。此次上报的补贴面积若与原始上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的,需纸质加盖公章说明原因,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的电子数据,在5月30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委410室(联系方式电话:76672082)。
二、对2020年实际种粮已通过验收的种粮大户,要做好租赁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核减,避免重复享受补贴,面积核减佐证材料各街道(乡镇)归档管理,以备查验。
附件:2020年秀山自治县耕地地力补贴备案数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