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场街道办事处,膏田镇、兰桥镇、龙池镇、梅江镇、石耶镇、石堤镇、大溪乡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27号)要求,经业主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审核,公示无异议,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审查通过。现将秀山县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单位、补助额度、建设内容、财政补助环节见附件。
二、附件中已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及资金补助额度。凡上报方案与批复下达建设任务不符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下达建设任务调整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附件所列建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本次下达的项目均实行乡镇(街道)、县级验收。实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及时提请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委验收。本通知要求(含附件建设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检查验收(审计)的依据。
附件:秀山县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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