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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MB1649629Y/2022-00083 | [ 发文字号 ] | 秀山农委发〔2022〕8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6 |
关于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精神,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业主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政策解释
201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构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行“先打后补”。我市于2021年重新制定了《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方案》(渝农规〔2021〕3号),秀山县制定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补助资金测算方法、“先打后补”资格申请和补助资金申请流程等,请各街道、乡镇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政策有关规定,积极动员畜禽养殖场户申报“先打后补”资格。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疫苗的“先打后补”工作,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在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三、明确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我县从2022年底起将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全部纳入“先打后补”范围,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报送2023年防控物资计划时原则上只统计除“先打后补”养殖场外的畜禽养殖场(户),并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要求,于2022年6月底前,将《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见附件1)、《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见附件2)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所(联系人:钟莉,联系电话15823296449,QQ:451819930)
附件:1.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
2.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
3.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审核汇总表
4.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年度)
5.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申报核实详情表( 年度)
6.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 年度)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