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农业农村委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狠抓党内法规宣传贯彻。秀山县认真聚焦《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秀山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分别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学“两部党内法规”,并于2021年1月13日制定印发《秀山县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具体措施》(秀山委发〔2021〕3号),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召开班子成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传达“两部党内法规”原文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同时,结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员83名,开展《条例》宣讲232余场,群众参与宣讲活动2300余人次。
三是抓严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执法和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农业行政执法、服务群众、政务服务三个方面集中排查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案卷公示不及时、案卷欠规范、执法监管“宽松软虚”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现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是抓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12户,并全部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台备案,并且每户都颁发张贴了标识牌。通过与县司法局“法律明白人”培训、高素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培训相结合,每年开展2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集中培训。现场发放了2000余份普法宣传资料。培训重点围绕农村宅基地、长江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动物产品违规调运、变型拖拉机清零等重点领域和热点事项进行了详细而通俗易懂的讲解,通过列举县内外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大家进一步知法守法。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
五是开展案卷评查。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评查行政执法案件共12件。评查结果为优秀的案1卷、良好9卷,合格2卷、不合格0卷。经评查发现问题3个,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指导提水平,积极开展业务监督指导,做到一案一查,按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坚持严要求、高标准,采取自查和评查相结合,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开展内部交流促进案卷质量提升。
六是按要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入驻情况。我委已于2024年8月完成基本要素统一入驻。2024年7月,县农业农村委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入驻。2024年8月,县农业农村委调整执法事项清单,认领执法事项717条,完成执法事项入驻。其中,行政检查42条、行政处罚事项654条、行政强制事项21条,其中713条在用,7条暂停。同时,入驻行政执法人员14人,完成执法人员全入驻。
赋权乡镇(街道)执法情况。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23〕45号)文件要求,涉及赋权乡镇农业领域执法事项3项,其中通用1项、自选2项。今年4月份在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对涉及乡镇开展赋权乡镇农业行政执法培训1期,培训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如何实施农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赋权农业执法事项的办案流程等有关知识,培训人数30人,增强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七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在全委上下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农业农村委发文143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2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率100%。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文件出台。
今年来我委涉及到的行政诉讼3件,均为胜诉,无行政复议和“农管”舆情发生。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梳理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权力实施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目前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93项,其中:行政许可45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处罚262项,其他行政权力66项。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综合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后台运作,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县农业农村委50项依申请类事项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上线的4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已正常运行。今年来,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35件,其中“一件事一次办”10件,群众满意率100%。
二、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同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涉农生产经营主体、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职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行政诉讼、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今年来,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讨论3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4次,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查合同(协议)6份、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提供法律咨询50多次。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起草,法规科牵头律师审核,报送县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配合县政府完成农业行业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我委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有2件已不符合现今工作要求按程序进行了废止。今年来,我委牵头起草县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执法改革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收集妥善保管执法记录仪数据,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并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通报案件数据信息,实行执法机构执法决定预审制度和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强化学习培训为重要手段,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好的执法队伍。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县级各类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今年来,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培训5期60人次、县级集中培训3期40人次。
三是聚焦职能职责,提升办案效能。今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8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425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罚没收入17万元,收缴不合格农资15公斤,暂扣违法钓具200余支,核查宅基地卫片执法移交2400宗,拆除宅基地违法建筑1处。
四是强化跟踪指导,提升“结对”普法实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通过院坝普法、以案释法等形式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结对子”活动3次、培训示范户500余人次。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时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的重点任务,根据行业特点将年度普法内容分解到各领域,结合重点工作推进过程,面向全委职工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举办法治讲座,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今年来共组织开展全体职工集中学法培训会2期,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现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重庆市农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开展“小板凳普法服务队进农村”、“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民法典进农村”、“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20场次,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场,现场发放秸秆禁烧、十年禁渔等宣传资料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份。印制横幅5幅,印制宣传资料3000份。
三是创新普法机制,打造普法示范。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打造农村学法用法队伍。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12名,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5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打造“普法宣传阵地”,提升乡村法治建设实效。在三个市级农村法治教育储备基地开展示范户培训2次,结对子活动3次,拍摄普法专题小视频1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县农业农村委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必学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的会议议程,但仍存在学习不够全面系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等问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随着农业农村职能职责的增加,部分执法领域的业务量持续增加(如宅基地执法),加上部分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如宠物市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现有执法力量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执法需求。
三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方式不够接地气。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对象主要是农村人口,而现阶段农村常住人口以老人居多,普法受众群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每个人对普法宣传内容的接受能力不同,传统的“一刀切”式的普法宣传,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普法范围不够广泛。农村法治宣传主要在重点场镇进行,没有全面深入到村、组、农户,农业法治宣传在微信、抖音、微博等等网络媒体上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户知晓率较低。部分基层干部配合度不高。农村普法工作并非涉及乡镇考核的重点工作,部分基层干部在接到开展普法活动的通知后不够重视,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心态,象征性组织一些群众到现场坐一坐,拍拍照片,群众抱着凑热闹的心态接受普法,对普法人员宣传的法律知识并未认真吸收理解,普法效果差强人意。
四是部门之间执法职责争议现象较为突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是保护耕地的职责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是宅基地管理职责部门,两部门职责交叉之处恰恰是农村违法建房的重灾区,在农村宅基地执法过程中的职责边界长期存在争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理论武装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
(三)持续夯实农村法治宣传基础。一是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认定,拟在2025年底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6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二是切实抓好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储备基地的建设工作,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乡村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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