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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649629Y/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药材产业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7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负责起草全县以中药材、茶叶、水果等为主导的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宣传中药材、茶叶、水果等为主导的经济作物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中药材、茶叶、水果等为主导的经济作物产业发展政策。开展中药材、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的生产技术培训、宣传和推广,指导乡镇(街道)和企业实施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指导经营主体进行产品开发,组织中药材、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的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中药材、茶叶、水果等产业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延伸产业链条。跟踪市场信息,建立中药材、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导航和预警机制。开展市场营销,打造秀山中药材、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产业品牌,推进全县中药材、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产业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承担农业各种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综合科、基地建设科、市场营销科等三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1.9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8.26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38.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1.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1万元,农林水支出31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8.2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3.2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94万元,比2023年减少1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94万元,比2023年减少23.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主要用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3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品牌建设项目、黄精产业技术服务项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药材产业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药材产业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王凤      联系方式:023-7666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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