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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524A/2020-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乡村振兴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0-02-06 |
秀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秀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秀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贫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扶贫物资的分配;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督促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统计和宣传工作。
5.牵头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扶贫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开展扶贫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单位对本县的扶贫协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市内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内各部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扶贫济困帮扶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组织民间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按照秀山委办发〔2019〕12号文件《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秀山委编委〔2019〕78号文件《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秀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项目计划科、产业发展科、资金监管科(挂内审科牌子)、社会扶贫科;下设2个全额事业单位:扶贫信息培训中心、中国社会扶贫网秀山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8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19.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7832万元,主要是新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经费拨款2940万元、而农林水支出减少2884.6591万元以及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及就业等支出随人员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正常调整增加57.37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81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7万元,住房保障12.69万元,农林水支出25823.0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7.78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7.37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40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1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19.7万元,比2019年增加57.7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4万元,比2019年增加57.3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的正常调整及物价水平的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534.06万元,比2019年增加0.4048万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
秀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2.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2019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比2019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9.04万元,比上年增加5.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随物价水平的正常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819.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洁 联系方式:7666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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