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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21 [ 发布日期 ] 2019-09-2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9-2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秀山编委〔2010〕13号),设立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 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编委〔2010〕13号文件精神,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农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发展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根据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机化项目。

3.负责农机化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指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适宜的技术装备和农机具装备,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

4.指导并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镇村农机化服务组织、技术推广组织的业务工作;组织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指导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5.监督并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产品、农机维修、农机作业质量监督。  

6.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提出农机用油供应和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分配农机用油补贴政策。  

7.监督实施农机作业技术检验标准和规程;指导全县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等农业机械及操作人员的登记、入户、办证、培训、检测等监理工作 

8. 拟定农机科技宣传、推广、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农机化科教兴农;组织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承办购机补贴政策兑现落实、手续审核报批、成果评审以及农机行业的职业技术开发。

9.负责农机系统的业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农机化信息收集、预测,并发布有关农机行业的经济技术信息;组织有关农机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农机化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分配、管理和使用监督;研究提出有关农机行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政策建议。

11.负责农机适用人才的培训,指导农机化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机化发展服务。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编制数20人,是秀山县农委直属事业单位。中心机关内设4个科室。

(二) 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

(三) 机构改革情况。

机构改革情况正在进行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89.23万元,支出总计689.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2万元、增加9.64%,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投入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89.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0.62万元,增加9.64%,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投入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2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2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511.38万元,减少54.37%,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结转及正常调资等。其中:基本支出411.23万元,占95.81%;项目支出18万元,占4.1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结算农机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农机项目结转及正常调资60.62万元,增加9.64%。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投入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6万元,增加91.65%。主要原因是预拨农机具购置补贴等。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38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结转及正常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6万元,增加19.35%。主要原因是农机项目投入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结算农机项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农机安全监理设备购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22万元,占14.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万元,增加8.81%,主要原因是社保金调标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4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4)农林水支出333.49万元,占77.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64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预拨补贴资金及工资调标等。

  5)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8万元,增长21.07%,主要原因是增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公用经费9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按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1万元,下降28.0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中心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按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增加修理费等。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机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9万元,下降93.08%,按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3万元,下降87.1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5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65元,车均维护费2.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由于2018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暂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下一步打算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72089

  附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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