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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0-001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2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贯彻执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承担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畜牧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牧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秀山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落实中央、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15.负责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农业种养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含畜禽污染治理),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将原县农委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村经营管理、农机监理等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委,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县农业农村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检验检疫、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机构设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设机构:

1.办公室(党建办、群工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党风廉政、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及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网络安全、督查督办和文电、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统战、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公共节能和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规划发展科。负责组织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动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脱贫攻坚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内审科)。承担农业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的受理、审核、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及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信用体系建设、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财政预算及机关财务管理。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配合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搞好农业项目资金的申报及监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报账审核工作。承担监督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特色产业科。负责拟定全县特色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并提出发展政策建议。负责农业企业的培育、引进、监测管理。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乡村产业发展和综合平衡工作。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和涉农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农村社会事业和生态能源科。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农村经营管理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居民收入调查、固定观测点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及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农业安全监管科。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追溯体系、风险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粮油种业科。负责拟订本县粮油蔬菜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两区”划定成果保护及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指导粮油、蔬菜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肥料及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品种及配套系的审定、登记、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畜牧兽医科。拟订本县畜牧业、兽医事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牧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组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畜禽品种及配套系的审定、登记、鉴定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网络信息系统管理。拟订地方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执行渔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渔业产业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农机管理科。拟订地方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办农机经销商和补贴机具审核申报,负责购机网络售后服务网点建设,落实农机补贴政策。负责农机作业监督、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抗灾救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检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农村基本建设科。组织编制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田建设整治、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并指导乡镇加强建后管护。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单位构成

单位下设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县中药材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科技数据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五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349.62万元,支出总计6,349.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6.80万元、增长37.65%,主要原因是全年度农业专项资金及扶贫专项资金的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84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63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及农业专项资金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0.45万元,占100.00%。结转和结余1,509.1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91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8.10万元,增长58.26%,主要原因是农业专项资金及农业扶贫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37.01万元,占29.26%;项目支出3,474.75万元,占70.7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3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0万元,下降4.7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49.6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36.80万元,增长37.65%。主要原因是农业专项资金及扶贫专项资金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63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农业专项资金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9.1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8.10万元,增长58.26%。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及扶贫专项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7.86万元,下降22.64%。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0万元,下降4.72%。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0万元,占1.27%。

(2)科学技术支出163.50万元,占3.33%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1.74万元,占3.50%。

(4)卫生健康支出39.94万元,占0.81%

(5)节能环保支出7.30万元,占0.15%。

(6)农林水支出4,418.00万元,占89.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7.86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高标准农田整治专项资金1500万元,而该项资金是单独进行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48.78万元,占0.9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5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支付减少其它人员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公用经费37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9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定额差旅费及农民丰收节会议费增加。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我委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2万元,下降78.08%,主要原因是年预算数是根据以前年度的支出数预算的,我单位的以前年度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都要少于年初预算数,今年我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公务接待费等都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9万元,下降70.0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今年没有安排出国出境活动。年初也没有预算。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今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初也没有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46.8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2万元,下降53.1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今年的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各专项工作的检查、督查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8万元,下降85.9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8万元,下降77.6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2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职工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9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是我委今年组织了“农民丰收节”大型活动,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支出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7万元,增长3,027.42%,主要原因是相关培训事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系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35%。主要用于采购金银花种苗、农用肥料、农药、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今年对直接实施项目15个,资金7098.768万元。中药材项目4个,资金1047.322万元;畜牧项目2个,资金135万元。茶叶项目4个,资金306.446万元。粮油项目1个,资金50万元。股权化项目1个,资金1560万元。农综项目3个,资金4000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资金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项目资金7098.768万元(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000万),已拨付资金5922.454万元,报账率83.43%,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中药材种植。2019年,新发展银杏基地6000亩,采购金银花种苗159.8万株,新种植金银花面积13300亩,带动周边建卡贫困户70余户种植金银花180余亩。

2)茶叶种植及加工。新建茶园13200亩,管护到位,长势良好。加工夏秋干毛茶248吨,带动周边受益农户1500余户,户均增收4000元,带动建卡贫困户53户,户均增收2000元。

3)2019年农药减量增效及粮油绿色生产。

茶园示范效果。示范区比常规防治区用药次数减少1次,用药量减少28.4%。示范区茶叶产量为476kg/亩,比常规防治区增加60kg,增产幅度为14.4%。示范区产值5215元/亩,比常规防治区增加500元/亩。扣除成本,每亩增加收益235.7元。示范区大量使用生物农药及绿色防控产品,保护和利用天敌,对环境更加友好,提高了茶叶品质。同时,示范区在前期也用生物农药防治,解决了以前无法防治的难题,提高了茶农的防治技术水平。示范结果表明,“太阳能杀虫灯+诱虫板+寄生杀虫+生物农药,配合部分高效低用量化学农药,全程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技术模式,在茶叶生产上完全可以大面积推广应用。

李子示范效果。示范区产量为315.0kg/亩,示范区比对常规防治区增产17.1kg/亩,增产5.7%。示范区收益为6002元/亩,示范区比对常规防治区平均增收226元/亩,增收3.9%。示范区比常规防治区减少农药使用量271g/亩,减少29.3%。示范区大量使用生物农药,减轻了环境污染,减少农药残留以及化学农药对施药人员的危害。质量及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明:示范区、常规防治区农药残留均未检出,完全符合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申报条件。连续2年的李子全程绿色防控试点、农药减量增效示范,总结出适宜当地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为今后大面积推广提供了依据。

4)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2.58万亩高标准农田,基本排除项目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田单位面积产量达到我县较高水平和稳产要求,基本能达到经济效益目标。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25万斤。农民收入增加总额210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252元。项目区农民种粮、经济作物技术和生产力提高,效益明显增加,从而大大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项目将直接惠及农户6084人。通过工程措施的投资,大幅度改善道路、水源、渠系灌溉等基础设施,恢复项目区工程引排水能力,进一步增大现有水利工程在引、输水方面潜力,有效增加灌溉水量、减少输水损失,增大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节水、高效的目的,节约和更加合理利用水资源。项目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各类建筑材料均达到质量要求标准,砼强度达到C20标号以上,砌筑砂浆强度达到M7.5标号以上,通过与同类已建项目对比,推测项目正常使用年限可以满足15年的要求。

5)农事体验园建设。农事体验园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一方面拓宽了农村经济开发的新思路,使农村经济由单一型向集约型方向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另一方面,经济效益较高的名优瓜果、蔬菜、花卉和经济植物等都成为景观构成的基础元素,降低了单纯地进行绿化建设的高投入;科技示范推广和培训、旅游开发、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特色餐饮等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回报;由于农业观光园具有优质的环境,公众在游览的过程中获得独特体验,建设者也从中获得了维持园区健康运行的资金。项目区生态农业观光人数按每年5万人计,每人平均消费按150元计,预计旅游收入可达到750万元/年。项目的后期运营预计能为项目区农民直接提供稳定就业岗位100个以上,季节性用工1000个工日以上,广大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农民生产生活技能进一步提高,生存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帮助梅江镇兴隆坳、两路、吏目、杠龙等4个村10000余人致富增收。

6)“秀山土鸡”种鸡补贴。2018年度秀山土鸡产蛋种鸡补贴21408只,其中秀山鲁渝禽业有限公司产蛋种鸡13580只,重庆三山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产蛋种鸡7828只。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67525  


      决算公开(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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