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23-76677385
主要职责
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二)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
(三)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八)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十)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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