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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公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中段县农业农村委大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23-76662525   传真:023-76684202   邮编:409999

单位网站:  http://www.cqxs.gov.cn/bm/nyncw/



负责人信息: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农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全县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畜牧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落实中央市级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十五)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中段县农业农村委大楼(该路段暂无门牌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冬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2376662525   传真:02376684202   邮编:409999


(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机关后勤工作承担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统战、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公共节能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党风廉政、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及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以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发展规划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内审科)

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执规监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审批改革相关的受理、审核、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信用体系建设、农业营商环境优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人事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和执行部门财预算机关财务管理。研究提出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承担监督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业农村系统评选表彰,指导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粮油种业

拟定全县粮油、蔬菜生产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两区划定成果保护及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指导粮油、蔬菜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承担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牵头统筹种业振兴有关工作,承担粮油种业振兴政策起草和实施。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特色产业与加工

负责拟定县经济作物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提出发展政策建议。拟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业企业的培育、引进、监测管理。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乡村产业发展和综合平衡工作拟定全县经济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和涉农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加工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生态与能源

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牵头统筹农业面源污染有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推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农村经营管理

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及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居民收入调查、固定观测点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安全监管科

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培育和组织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重庆名牌农产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科教信息科

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承担互联网+三农农业农村信息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秀山分校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农村政务信息、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农民培育培训工作开展高素质农民后续跟踪管理认证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畜禽水产科

拟订县畜牧业、兽医事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牧良种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监督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承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牧行政审批、畜禽统计工作。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网络信息系统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培训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拟定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畜禽品种及配套体系管理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执行渔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渔业产业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帮扶与监督检查科

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全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牵头推进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保障工作。承担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区域协作促进科

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落实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承担全县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农机管理科

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农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办农机经销商和补贴机具审核申报,负责购机网络售后服务网点建设,落实农机补贴政策负责农机作业监督、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抗灾救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检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引进、展示、演练、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农田建设科

组织编制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承担农田建设项目、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加强建后管护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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