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9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农委发〔2024〕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聘原则
(一)由县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优先选择高学历人才。
二、岗位性质及数量
根据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猪稳产保供、农药残留治理和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本次特聘农技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人员按临时聘用(短期协议)管理,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2024年9月—2025年6月。在粮油、畜禽养殖及其他产业发展方向共聘4个岗位(每个岗位1人)。
三、聘用条件
(一)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一线开展服务的人员中招募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丰富的农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为人诚实,吃苦耐劳,品学兼优,热爱农技推广事业,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具有农学类专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凭。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3年以上,有丰富的农业技术服务指导经验。相关产业发展和技术领域的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文凭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职中、技校)等同等学历;
(四)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多年,现已退休且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信用记录不良的人员;
(二)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
(三)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聘用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由应聘人员自主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20日截止,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为县农业农村委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县农业农村委405,联系人:潘伟,联系电话:023-76609529。邮箱:465222969@qq.com)。
2.资格审查
报名时,县农业农村委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报送《秀山县2024年特聘农技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荣誉奖项等有效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应聘期内拟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拟开展工作方案一式2份。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书等信息真实有效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核评审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岗位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审。考核评审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面试的方式,现场打分,考核评审内容包括聘期内拟解决产业的问题、工作思路、适岗能力等方面。
(二)公示
各产业岗位考核评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当考核评审成绩分值相同时,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身体素质等从高到低进行拟聘。当同岗位无拟聘人员的,可在相近产业岗位中进行拟聘,拟聘人员在秀山县农业农村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完善聘用手续。
六、岗位职责
(一)跟踪指导全县产业发展和技术咨询服务,落实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指导和联系3个以上重点乡镇(街道)的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产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解决3项以上产业发展重点技术难题,推进产业品牌建设打造,拓展市场营销渠道。落实2项及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展示,积极推进产业品牌打造及市场营销。
(二)提升专业技能,帮助重点乡镇(街道)贫困村产业发展。特聘农技人员积极参加市县各级的技能提升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做好县内产业指导,聘用期间至少需参加一次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技能培训,把抓的典型基地或重点帮扶的人建成一个小团队,切实成为技术水平过硬的特聘农技员队伍,配合当地政府,根据其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长效产业和短期产业,协助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积极开展农户产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为产业发展培育生产技能骨干人才,开展技能培训,培育产业技能骨干人才不少于3人。
(三)帮助群众科学选择特色产业。结对帮扶至少5户脱贫户,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促进农户实现产业经营。
(四)协助县农业农村委开展基层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培训。每个特聘人员需重点培养一支3人以上具备较强技能的团队,切实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指导与业务综合服务能力。
七、待遇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待遇标准。特聘农技员每人每年服务费40000元,费用包含务工费、交通通讯费、生活费(餐饮住宿等日常生活费)、保险费(医疗、失业、工伤、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等)等费用,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年,拟聘服务人员不购买“五险”,只购买意外伤害险。
(二)支付方式。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由县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负责农技员特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县农业农村委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扶持政策。特聘农技员服务费由县农业农村委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三)总结经验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县农业农村委要及时总结农技服务特聘人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挖掘一批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利用县电视台、秀山报社和县内信息网络、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特聘农技员,努力营造特聘农技员服务基层、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
附件:1.秀山县2024年特聘农技人员申报表
2.2024年秀山县农技服务特聘人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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