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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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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工作安排部署,现将2024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从事水稻业生产的经营组织。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严禁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三)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主体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六)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即项目批复后,建设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予以报账

(七)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绩效目标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环节内容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要有建设规范标准、单价等

三、严格项目申报基本程序

(一)公开指南。通过OA系统分发乡镇(街道),同时在秀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申报通知指南。

(二)资格审查。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县农业农村委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审核,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报县农业农村委项目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业务财务评审。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必要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

(四)项目审定。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对经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审定,确定拟扶持项目名单

(五)媒体公示。对审定后的拟扶持项目在《秀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六)上报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市级备案。报市上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

四、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行业分类和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不得胶印和钉装。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5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农机管理科404

(三)报送时间。2024315下班前。

五、其他事项

(一)电子件和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项目资料收集,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和建设中注意收集好各种过程资料,项目竣工后对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

)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指南填列。


附件:1.2024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 3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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